贵州省农委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农发〔2016〕34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我委制定了《贵州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3月10日
贵州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省级监督抽检合格率99.8%,茶叶、蔬菜、畜产品、水果、水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分别为100%、99.6%、100%、100%、100%和100%,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是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和贵州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贵州省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
(一)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贯彻实施《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系统”,管理端口前移,加快认定步伐。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2016年,我们的目标是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555万亩、无公害畜产品产地475个,认证无公害产品600个,上报1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新增绿色食品企业60家、产品100个,新增有机食品企业160家、产品245个。
(二)加快完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围绕“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农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三品”为标准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四)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对2015年农业部确立的遵义县、印江县、罗甸县等3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迎接农业部抽查。2016年,农业部将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对于我省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推荐上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
(五)开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对2015年上报的清镇市、习水县、盘县、关岭县、七星关区、玉屏县、独山县、天柱县、雷山县和安龙县等1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按《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进行核查。鼓励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区)开展创建工作。
(六)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茶叶全面禁止水溶性农药、除草剂和催芽素的使用。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水产品整治,重点解决养殖环节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八)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切实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倡导守法经营,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九)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十)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十一)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十二)加快推进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步伐,把主要农产品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纳入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积极推进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衔接。
五、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三)稳步开展例行监测。针对辣椒、大米、马铃薯、蓝莓、猕猴桃、火龙果、高梁、薏仁米等重点优势产业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为产业安全保驾护航。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与农业部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四)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针对茶叶、马铃薯、小品种蔬菜等农产品风险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五)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六)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开展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十七)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开展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贵州预赛。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八)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制度,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突出问题整治、应急处置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合作联动,尽快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地方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七、推进社会共治
(十九)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二十)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细则。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十一)强化科普解读宣传。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梳理,进行针对性的科普解读。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省农委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二十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以打造诚信贵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分段实施,依法开放、强化应用”的原则,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收贮运企业、屠宰企业等单位为重点,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信用评级为手段,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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