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主页 > 生财有道

湖北省关于加快设施蔬菜发展意见的通知(鄂菜函〔2015〕4号)

湖北省蔬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省设施蔬菜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鄂菜函〔2015〕4号

各市(州)、县(市、区)蔬菜办:

为推进全省设施蔬菜生产发展、促进蔬菜产业保供增收,现将《关于加快我省设施蔬菜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蔬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关于加快我省设施蔬菜发展的意见

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以来,全国蔬菜市场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加大对北方地区设施蔬菜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变了长期以来“南菜北运”的格局,对我省具有传统优势的露地秋冬菜发展带来较大影响。西部地区蔬菜自给率近年也在不断提高,向东调出量呈逐年增加,湖北蔬菜市场空间受到明显挤压。另外,工业化、城镇化带来城市周边蔬菜基地逐步萎缩、新菜地产能下降,而商品菜消费群体呈刚性增长态势,加上全省蔬菜供应依然面临“春淡”、“秋淡”的瓶颈,全省每年冬春季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等蔬菜约30%左右的市场缺口,蔬菜市场均衡供应和增产增收的双重压力逐年增大。全省蔬菜产业发展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提高蔬菜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今后5年,是我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为了推进设施蔬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为主线,紧紧围绕蔬菜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代科学技术、装备为支撑,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植,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标准化生产、设施化栽培、产业化经营,提高全省蔬菜市场供应均衡度、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大中城市产品自给率,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原则。要按照“粮菜统筹”协调发展原则,在稳定蔬菜种植面积的前提下,通过内部结构调整提高设施蔬菜基地规模。加强科学规划,注重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精细菜与大路菜协调发展,满足不同市场、不同消费层次的不同需求。

2、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原则。依据不同地域主导产业、资源条件、农民意愿、工作基础,发展经济实用、集约高效、农民接受的设施类型。经济欠发达地区宜发展水泥棚架和钢架棚,减少竹架棚,经济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宜加大钢架设施发展。

3、坚持市场需求发展原则。坚持“就近生产为主,优势区域调剂”的发展方针,根据目标市场需求、资源禀赋、城镇化率和市场自给率,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合理确定设施类型、生产规模、蔬菜种类和上市时间,避免盲目发展。发展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菜地最低保有量的30%。

4、坚持量力而行发展原则。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使设施蔬菜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与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条件相适宜,不能盲目超前发展。

5、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要综合防治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土壤盐渍化、酸化、营养失衡以及病虫害等连作障碍,改善生产条件,保障设施蔬菜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扩大设施蔬菜生产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省设施蔬菜大棚达到500万个、基地面积240万亩以上,占全省蔬菜基地总面积的30%。

2、提高设施蔬菜生产效益。力争到2020年全省设施蔬菜产值达500亿元左右,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500元。

3、提高蔬菜均衡供应水平。通过设施周年利用、周年生产,促进蔬菜市场均衡供应。力争2020年全省设施蔬菜产量超1000万吨。

4、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和商品档次。全省设施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一要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展设施蔬菜要有前瞻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蔬菜基地保护办法》,用法治思维推动产业发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编制设施蔬菜基地保护与建设规划,防止新建即毁、刚建即占的现象发生。二要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各地要在整合现有相关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设施蔬菜产业的支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推进设施建造和蔬菜生产标准化,配套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和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等。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进入设施蔬菜产业,形成多元化的投入局面。

2、突出基地建设。全省按照《湖北省设施蔬菜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要求,围绕“5515工程”战略目标,以大中城市蔬菜保供、农民增收为核心,重点建设“一圈一带”,即以“武汉1+8”城市圈为重点的核心设施蔬菜发展基地,主要包括东西湖区、新洲区、江夏区、黄陂区、阳新县、大冶市、孝南区、汉川市、云梦县、嘉鱼县、赤壁市、咸安区、鄂城区、麻城市、黄州区、浠水县、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等19个市县区;以省内其他大中城市为重点的核心设施蔬菜辐射带:主要包括枝江市、夷陵区、当阳市、荆州区、公安县、沙市区、樊城区、老河口、南漳县、掇刀区、钟祥市、京山县、曾都区、郧阳区、张湾区、竹山县、恩施市等17个市县区。全省将深入推进“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创建活动,认定一批现代蔬菜产业示范区,示范引领带动现代产业转型。

3、增强园区功能。一要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围绕抗御自然灾害,加强防寒保温、遮阳降温等设施小气候环境调控材料装备;围绕增强优质种苗集中供应,加强集约化育苗配套设施建设;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加强防虫网、粘虫色板、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等生态物化技术装备;围绕提高贮运保鲜能力,加强田头预冷等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二要拓展园区功能。要创新设施蔬菜基地运营机制,将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发展乡村观光休闲有机结合起来,深度开发设施蔬菜基地的旅游休闲功能,把温室大棚等蔬菜生产设施当作休闲观光、体验农耕文化、普及农艺知识的重要平台,示范带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三要创新“互联网﹢蔬菜”发展模式。加大物联网技术在设施蔬菜智能管控、电子商务、质量追溯等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应用研究和示范,提高蔬菜精细化、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引领全省“智慧农业”的发展。

4、强化科技支撑。设施蔬菜是集成生物技术、农业工程和环境控制科技的有机综合体,投入成本大、科技含量高、管理要求严,必须强化科技支撑。一要强化产学研结合。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湖北农业科教资源优势,加强农科教结合,探索构建区域蔬菜科技协作体系,推进全省设施蔬菜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农艺结合、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方面技术研究,加快推进蔬菜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运用和创新。二要强化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黄板诱杀蚜虫、连作障碍改良、平衡施肥、集约化育苗、机械化作业等轻简高效、节能安全生产等成熟技术,提高普及率。三要强化新型菜农培育。依托职业农民教育、阳光工程培训等途径,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骨干菜农。要以协会、合作组织等为依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培训和应用,提高设施蔬菜生产者科技素质。

5、加强引导服务。一要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植。要用产业化发展思路谋划设施蔬菜发展,积极扶持设施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利用“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发展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激发产业活力。二要加大信息引导与服务。要全面建立覆盖设施蔬菜主产区和主要批发市场的蔬菜产销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引导设施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提前进行市场预警,引导蔬菜合理流通;三要加快促进新业态发展。要着眼于产、加、销各个环节,促进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贮藏保鲜及品牌化销售。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直销直供、农-超、农-校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蔬菜市场流通渠道,提升全产业链的附加值,形成“一产接二连三”的互动型、融合型发展模式。

各级蔬菜主管部门要围绕做大做强设施蔬菜产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湖北省关于加快设施蔬菜发展意见的通知(鄂菜函〔2015〕4号):http://www.3jise.com/article/25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