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2014年10月28日,由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刊登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专访文章而推行。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中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2016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各地要根据不同资产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物权保护;对经营性资产,要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重点是将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好地保障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功能。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
推荐阅读:【2016年如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是基础!】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2016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http://www.3jise.com/article/27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