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主页 > 生财有道

枣庄市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要求,就我市十一五期间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及201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十一五”期间各类补充耕地项目情况。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实施并纳入本次督察的各类补充耕地项目141个,建设规模20578公顷,实际新增耕地面积5471公顷。其中占补平衡项目107个,规模7448公顷,新增耕地1713.4公顷;置换项目12个,规模54.8公顷,新增耕地52.6765公顷;使用新增费和耕地开垦费两项资金的补充耕地项目5个,规模1111公顷,新增耕地280.7公顷,用于占补平衡的194.18公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项目17个,规模11965公顷,新增耕地3425公顷,全部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2340公顷,全部落实了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补平衡制度,补充的耕地全部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确认,补充耕地的质量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二)2011年耕地占补平衡情况。2011年,全市经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共25个,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760.8808公顷,占用耕地422.4004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2个,建设用地规模71.6558公顷,占用耕地61.116公顷;省政府批的单独选址项目5个,建设用地规模10.8364公顷,占用耕地10.6334公顷;城市建设用地农转用实施方案3个,规模335.4564公顷,占用耕地161.6095公顷;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15个,规模342.9322公顷,占用耕地189.0415公顷。全部纳入了201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并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中报部备案。

(三)可以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情况。据第二次更新调查统计,目前全市还有可供利用的后备资源5800公顷,其中易开发整理复垦的约有657公顷,较易开发整理的后备资源2600公顷,较难开发2540公顷。扣除较难开发整理复垦的后备资源,易开发和较易开发的仅有3250余公顷,开发整理复垦后按新增耕地80%计算,可新增耕地仅2600余公顷。

(四)其他情况。一是信访工作。今年1-10月,市局共受理群众来访159起497人次,接到来信75件,接听12336举报电话215起,已全部回复报告,并已依法调查处理,案件结案率100%,案件化解率96%;二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情况,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全市确定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1645套,测算需用建设用地面积232.5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6279套,测算用地27.37公顷,平均每套用地面积43.5平方米。截止9月底,已全部落实用地,并完成供在73.47公顷。三是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2006年以来,全市共收取出让金244.32亿元,其中2006年9.6亿元; 2007年16.38亿元;2008年22.14亿元;2009年42.15亿元;2010年71.75亿元;2011年82.3亿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认识统一,各级重视,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机制。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战略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枣庄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耕地保护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要求各级,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用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枣庄市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把补充耕地任务列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耕地保护目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区(市),在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扣减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落实占补平衡任务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新增耕地质量至关重要。近年来,我们除抓好国家和省级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外,积极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市、区(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市政府于2011年制订了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项目,努力增加新增耕地面积。与此同时,狠抓项目质量管理,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一是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七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管理制、项目公告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购买等实行公开招标。二是强化质量标准,实行跟踪全程监管,严格监管项目的实施,严格项目验收,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始终把补充耕地质量放在核心位置。三是强化耕地储备库的管理。先由各级政府立项开垦出耕地,经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的专家验收合格后纳入耕地储备库;对需要补充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通过预审后,由耕地保护科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按标准核算耕地开垦费数额,填写“耕地开垦费收缴及出库通知书”,耕保科长核实无误后,报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耕地储备库出库手续,既保障了补充耕地的质量,又保证了耕地开垦费足额到位征收。并切实严格按照部、省厅出入库要求,做到了项目资料齐全,入库的每一寸土地合理合法、有根有据。

(三)节约集约,不占或少占耕地,减轻补充耕地压力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用地,是保护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要求用地单位能用存量的不用增量,能用劣地的不占好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占不可的严格控制规模,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入强度。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耕地向规模集中,提高土地综合承载能力。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坚决不予供地。二是积极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枣庄人多地少,为破解保护与保障的矛盾,近年来,紧密结合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动员各级和社会力量不断加大“挂钩”试点力度,积极推动城乡土地统筹利用。2006年以来,我市共报批7批增减挂钩项目,计48个项目区,拆旧总面积2088公顷,挂钩周转指标总规模1847.6公顷,可使用建新结余指标1604.6公顷。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努力寻求、挖掘、开拓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今年通过复垦废弃地可调整利用土地93.3公顷。通过破产重组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努力使市南老工业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城市转型产业示范园。

(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决打击破坏耕地行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管理的通知》、《关于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的通知》等文件13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依法管理和保护耕地,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落实各级政府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建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全市土地执法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土地执法监管相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执法办案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动查处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各级司法机关积极配合,主动介入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2009年以来,共查处破坏耕地等案件15起、30人被判刑。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在汇报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可利用总量不足4万亩,随着枣庄城市转型战略的实施,一些大项目、民生项目将陆续落户枣庄,加之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面临巨大的耕地占补平衡压力。二是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偏低,耕地开垦费收支分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按照有关规定,耕地开垦费最高按照平均亩产值的8-10倍,枣庄的平均亩产值为2000元,最高只能收取20000元,目前,开发整理出的耕地每亩成本约20000元。而易地补充耕地指标每亩达35000元左右。三是部分区(市)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由于目前的耕地后备资源多处在山边坡地上,土层浅,土源紧缺,耕作条件一般,且配套工程少,部分项目后期管护滞后。

(二)下步打算。我市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部、省厅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为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一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紧密结合枣庄实际,大力开展以荒山荒坡开发为重点的土地开发,以基本农田升级改造为重点的土地整理,以工矿废弃地为重点的土地复垦,整合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加强项目管理,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全市占补平衡提供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技术规范和标准,科学组织施工,完善新垦耕地的后续管护制度,确保新增耕地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大市外指标调剂力度。对外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对上积极争取省级部门支持,加快指标调剂到位,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平衡。

(三)建议。一是建议加快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农民的保护耕地积极性,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提高用地门槛,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建议允许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新增耕地用于建设用地项目的占补平衡。既能缓解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带来的占补平衡压力,又可提高地方政府的投资积极性。三是尽快完善易地有偿代保机制,发挥土地资源区位优势,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化解部分地区资源匮乏难题。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枣庄市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的汇报:http://www.3jise.com/article/27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