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11年版)发布实施。新《指标》较2008年版《指标》涵盖的行业种类更加齐全、分类体系更加合理,调高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定额指标更加科学集约、内容表述更加规范准确,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优化用地结构提供了支撑。
新《指标》增加了行业种类,压缩了定额指标,生产(建设)规模有所提高,单位用地指标更加集约。其中,部分工业行业生产规模总体上提高了1倍左右,单位用地指标总体集约了27%,公共基础设施行业指标总体集约了12%,进一步淘汰了落后产能。
本次修订提高了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将最低投资强度从50万元/亩提高到100万元/亩;全省28个行业平均容积率从0.81提高到0.83;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得超过7%,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新修订《指标》规范了内容表述,总则、区域修正系数、行业用地基本规定、控制指标等方面的表述更加规范、准确。
2008年1月1日起,《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08年版)实施,在全省建设用地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适应该省建设用地管理需要,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执行力,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11月开展了《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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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2011年):http://www.3jise.com/article/27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