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农村发展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深化农村改革是农民的重要保障,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是农村发展的源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总裁兼总经理钱月宝表示,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在工业化、 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仍随意调整承包地,甚至违背农民意愿,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民进贵州省主委左定超谈及农村改革时,也呼吁应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2013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账面总额2.4万亿元,还拥有66.9亿亩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这些资源和资产由于分散和闲置,难以适应规模化、市场化、组织化的需要,成为沉睡的“宝藏”。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盘活闲置的资源和资产,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各项财产权利。
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较多、可盘活的经营性资产缺乏的农村集体该怎样搭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快车,这个问题引起了不少代表委员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介绍,2016年,哈尔滨市要大力推广带地人股的流转方式,鼓励支持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参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
使土地变股份、农民变股东、股份生红利,让农户能够分享规模化经营带来的长久收益。
在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李再勇看来,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曾经“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授之于鱼”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因的深刻变化。“只有让农民参与进来,才能有效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李再勇说, “农村资源分散、资金分散、农民分散,难以适应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需要。六盘水市开展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给农村供给侧改革寻找到了一个突破口,也给了广大农民一次参与制度创新的机会。”
各地进行的改革探索,在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尝试,但深化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左定超委员坦言: “目前关键是政策法规存在障碍。实践中,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够得到体现,但鉴于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抵押、有偿退出、继承权等处分权能尚不明确, 不具备《物权法》、《担保法》、《继承法》规定的财产权利完整权能,给股权交易、抵押担保融资等造成法律障碍。”他建议研究出台指导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政策文件,支持基层在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 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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