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天津市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天津”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按照中央户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户改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
会议指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户籍登记“一元化”,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重大举措,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将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要注重户籍制度改革与完善我市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制度、“人才绿卡”制度等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设置积分落户标准和户籍准入门槛,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要按照《户改意见》和《分工安排》要求,抓紧研究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卫生计生、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会议听取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报告。会议强调,依法行政是政府系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履行职责的最基本要求。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坚持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用好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要针对考核中暴露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标本兼治,坚决整改到位。要加大行政监督、问责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第三方评估,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会议听取了关于对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和实施办法,采取一系列措施,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要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抓住调查摸底、工作研判、措施制定、任务分解等关键环节,提高决策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督查作用,加大巡查频次,督促各单位加强自律、及时整改。要强化绩效考核,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要求、提高权重,确保重大决策落地生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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