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怒江州从今年再次启动实施为期5年的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怒江州自2011年开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累计投入各类补奖资金达8200万元,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牧区的生态恢复、牧业生产发展和牧民生活改善。全州草原生态恢复速度明显加快,天然草原放牧牲畜头数和草原退化面积显著减少,草原植被盖度迅速提升。
此次怒江州实施新一轮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草原面积为455.77万亩,其中:实施禁牧59.06万亩,实施草畜平衡396.71万亩。按照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实施禁牧中央财政按每年每亩7.5元补助,实施草畜平衡每年每亩按2.5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取消原来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调整出来的资金加上中央财政安排的增量资金,共同用于提高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同时,加大绩效评价奖励资金投入,继续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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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http://www.3jise.com/article/29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