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汶上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15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切实提高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全力保障年度重点工程和民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总量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6公顷。
(二)结构
在2016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7公顷,住宅用地20公顷(其中公租房用地2.2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1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公顷,交通用地1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合理确定供地时序。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汶上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稳定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住房用地”供应占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74%。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不予供地。
(三)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依据项目发展规划和资金到位情况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扩大土地有偿供应范围,探索弹性出让或先租后让的供地模式,健全土地有形市场。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宗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并在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严格项目准入,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有序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县联想化工区要加强协调配合,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促进现有城镇用地内部结构不断优化。
大力推行“飞地经济”模式。通过健全税收分成、强化用地保障等激励措施,鼓励新上工业项目集中连片建设、集群发展。鼓励园区外现有工业企业通过“拆企并企”、“拆企入园”等方式进入园区发展。加大低效闲置用地清理盘活力度,严守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优先考虑低效闲置土地。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措施,提高供地服务质量。要增强大局观念,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和民生项目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对于投资大、占地多、效益好的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争取占用省计划指标;对于列入2016年度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项目和重要事项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和挂钩置换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及分配指标予以解决。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联想化工区管委会以及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住建局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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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http://www.3jise.com/article/29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