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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石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答疑(三)

2016年湖北省荆州石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答疑:

十二、关于外出农户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对于外出务工农户不能自始至终直接参与土地确权登记的,必须办理《户主授权委托书》,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委托:

(1)外出农户回家当面办理委托事项,签署《户主授权委托书》。

(2)外出农户将《户主授权委托书》填好后邮寄或传真给发包方。

(3)微信委托。即外出农户将本人身份证叠加在填好的《户主授权委托书》上,拍照后将照片以微信传给发包方。

如果外出农户一时联系不上,无法办理委托,组级农户开会决定本次确权登记维持二轮延包现状,则可以按现有承包关系的现状对该农户先进行登记,待该农户回来后补办手续;若组级农户开会决定对现有承包关系进行微调,则应对外出农户按本组人均耕地保留相应的“份子田”由村组代为管理。

十三、关于婚迁、入赘和“五保户”的承包地问题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或男子入赘,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或者丧偶的,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对健在“五保户”(无论是集中供养还是分散供养)的承包地都应给予确权,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对已死亡的“五保户”承包地应收回集体作机动地进行管理。

十四、关于二轮延包的遗留问题

没有开展依法完善二轮延包或走了过场的,要以中央和省关于二轮延包的政策为依据,先确权到户再确权登记颁证。

二轮延包及完善二轮延包以后,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决议。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可在履行完善相关承包手续的前提下,根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将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落实到户。群众有争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二轮延包时因工作不实人为造成确权缺位、确权错位、错填、错登、漏登、超范围登记等问题,要认真核实,严格按法规政策予以纠正,规范承包合同,补发、换发承包经营权证。

二轮延包和完善二轮延包时没有确权颁证的农户,不论何种原因,只要其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生产和生活,就应该确权颁证。对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生产生活已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以及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开展确权颁证工作。

完善二轮延包时将弃田抛荒面积确权到其他农户的,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纠纷调处工作,重新调整颁发证书。

十五、关于二轮延包时部分村组的旱地未纳入家庭承包地确权的问题

此次确权在农户之间四至边界清楚、农户之间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纳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十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的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以国土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为依据,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它单位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上级部门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确定所有权;没有政策和文件规定的,按照谁主张权益谁举证的原则进行确权。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

十七、关于证、账、地不符的问题

在坚持二轮延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界限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方法勘测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对实测面积进行公示并经农户认可后据实登记。

对实测承包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原经营权证书有出入的,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延包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

出入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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