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在某种程度来说与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有着密切关系,不可分割,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是需要利用开发土地来达到规划目的,但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又包括对规划地的土地规划,所以,可以说土地利用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局部与整体、点与面的关系。
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是对城市、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发展进行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村庄和集镇发展的蓝图,是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对城市、集镇和村庄所在地区的整个区域的全部土地作出的统筹安排。
土地利用规划起着对用地总量和用途的控制的作用,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则是在建设布局上的安排。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没有用地规划的冲突,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
另外除了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与之相关的规划还有江河湖泊开发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同样它们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是共同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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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http://www.3jise.com/article/30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