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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新昌县抢抓机遇加速发展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通过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5〕153号)等精神,结合新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现将新昌县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安排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全面保障年度建设用地项目需求,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年度用地计划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坚持优先保障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原则;坚持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盘活国有存量土地的原则;坚持重点保障重大产业用地,中小企业用地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 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6年度新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3.466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新昌县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2.0718公顷,占总量的1.6%;工矿仓储用地为33.4295公顷,占总量的25 %;住宅用地为31.2693公顷,占总量的23.4%,交通运输用地27.4001公顷,占总量的25.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2957公顷,占总量的20.5%;特殊用地5公顷,占总量的3.8%。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城市功能定位,新昌县2016年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集中安排在三大园区,同时兼顾各乡镇协调发展。其中工业用地主要安排在新昌省级高新园区、新昌工业园区,经营性用地及民生保障用地主要安排在七星新区。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工业立县”、“生态兴县”、“创新强县”三大路径,以盘活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结合,优先供应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土地供应进一步向三大园区外的乡镇倾斜,支持特色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完善,推进“村村有物业”行动,进一步提高经济薄弱村收入。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以“工业立县”路径为引领,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围绕“2+X”新兴产业体系,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智能装备小镇、丝茶小镇、药谷养生小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2、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结合新昌县实际,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优先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项目和棚户区改造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优先供应;结合商品住房累积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住房用地总量等指标,控制好节奏,稳定供应住房用地。

3、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证 “一场二铁三点五通”的立体交通设施网络项目用地,同时确保技师学院、礼泉小学等教育用地项目顺利完成。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以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出让土地批后监管力度,加大低效利用、闲置土地处置等盘活力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严格执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继续执行工业用地除拆迁安置地块外公开出让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土地市场资源配置优势,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计划执行组织领导机制。对于列入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二)建立强有力的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国土、发改和建设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三)建立强有力的计划执行监督管理机制。为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的健康有序运行,对于拟供地块要加大供地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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