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昔阳县 乡(镇) (简称甲方)
危房改造户: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改造对象:居住在场地危险或房屋整体危险的D级、C级危房或无房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户、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一般困难户等。
二、乙方要如实填报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向甲方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低保、五保等材料复印件及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乙方在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和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应注意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后果自负。
四、原址和异地建房户在拆除旧房时应注意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后果自负。
五、改造面积 ㎡,改造方式为 。
六、工期要求:建房户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竣工(20 年 月 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七、资金补助方式:竣工房屋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等要求,验收合格,县财政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至建房户帐户。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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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昔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http://www.3jise.com/article/30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