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是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我国的土地市场具备以下六个特点。
(一)地域性
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使土地市场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点。在各地域性市场之间相互影响较小,难以形成全国性统一市场。但全国各地域性土地市场因受到全球经济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而发生变化的趋势则大体相同。
(二)竞争不充分性
在特定时间内及特定市场交易中,市场的交易对象及交易主体很少;同时,市场信息获取较难,可作参考的类似交易不多,使土地市场的竞争不充分。
(三)供给滞后性
土地价值较大,用途难以改变且开发周期较长,致使土地供给难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及时调整,使得土地及土地产品的供给存在明显的滞后性。
(四)供给弹性较小
从总体上说,土地资源一般不可再生,土地自然供给没有弹性,土地的经济供给弹性也相对较小,在同一地域性市场内,土地价格主要由需求决定。
(五)低效率性
土地市场是地域性市场,参与者相对较少,投资决策受价格以外因素影响较大,而且同一用途不同区域的土地具有较小的替代性,因而,土地市场相对一般商品市场来讲,交易效率较低。
(六)政府管制较严
土地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资源,其分配是否公平有效,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因而各国政府都对土地的权利、利用、交易等作较多的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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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有什么特点?:http://www.3jise.com/article/31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