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田亦称更名地。清初,原明朝“藩封之产”,或因战乱荒芜,或因藩王勋戚逃亡后,田地为农民所占有,也有不少田土为当地豪强侵占。
清朝顺治元年(1644)起曾几次下诏,将这些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康熙七年(1668),清廷为了加速垦荒,增加赋税收入,第二年下诏将土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这些“改入民名”的田土,因为承种者“止更姓名,无庸过割”,故“谓之更名地”。
更名田,促进了清朝初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清朝前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但是,虽然诏谕中宣布更名田无偿给予原种之人,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康熙四十一年,户部核准:“山东荒废明藩地基,民人情愿纳价者,每亩纳银五钱,给以印帖,守为恒业。”湖南藩产也有“屡请变价”的。乾隆《长沙府志》记载:“原明废藩田圹,奉文召民纳价,更名民田,照民赋起科。”说明有的百姓得到更名地,是向封建国家纳价的。
清朝政府通过更名田形式把一部分藩产无偿地交与原耕佃农承种,使其成为拥有合法土地所有权、只缴纳封建国家赋税的自耕农民。但是,由于在实行更名田以前,很多地主豪强侵占了不少藩产,以后又借认垦荒田名义,广为搜索,所以,更名田的好处实际上多为地主豪强所取得。
附:顺治,中国清朝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1638年—1661年)的年号,通常也代指清世祖。顺治年间,属清朝早期,清朝对汉民族的统治矛盾比较尖锐,发生了“剃发易服”“文字狱”等重大历史事件。康熙是清朝第四位皇帝爱新觉罗·玄烨的年号,康,安宁;熙,兴盛--取万民康宁、天下熙盛的意思。从1662年至1722年,共六十一年,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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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顺治和康熙的更名田制度又称更名地:http://www.3jise.com/article/50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