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南海区进行了20多年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地方政策创新和制度试验一直面临难以突破国家大法的困境, 给地方发展造成制约。
南海集体土地入市的政策建议
一是由于存在制度障碍,南海区大部分已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难以获得《物权法》保护;
二是由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不完善,银行一般不愿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者很难靠集体建设用地本身获得融资;
三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监管不严,可能会出现“小产权房”。
因此,建议总结南海区试验制度成果,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
第一,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制度体系。包括实行统一的土地不动产登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集体建设用地共用宗登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制度。
第二,总结南海区的经验,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人市规则。形成从规划、土地准入到地价、地税等的管理办法,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实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价、同权”,让两种所有制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
第三,对集体建设用地公平征收土地相关税收。鉴于国有土地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为了兑现集体建设用地人市后的“涨价归公”,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义务,建议对进入市场的集体建设用地按不同功能和价值征收土地增值税,既能为城市建设募集一笔税收,也可以解决两种所有制土地的义务对等问题。当然,由于政府对集体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只投入少量资金,以及没有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支出,因此集体土地的税率要低于国有土地,要合理确定征收集体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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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集体土地入市的政策建议:http://www.3jise.com/article/51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