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水价改革
农业水价改革6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改革总体目标,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并要重点明确3—5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区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农业水价改革目标合理制定价格调整计划,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时,要积极筹集资金,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农田水利条例
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田水利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发展思路、总体任务、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还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推广、资金筹措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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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近期出台的农业新政:http://www.3jise.com/article/51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