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落实好国家对土地管理的科学发展要求,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为遂溪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项目用地保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遂溪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 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对我县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等的具体安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用地。
(二)控增逼存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三)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保障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我县国民经济和各项目标的落实,优化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五)规范供应的原则。对不符合供地政策用地一律不予供应;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三、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1)遂溪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遂溪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遂经县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5)遂溪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四、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6年土地供应总量在246.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41.5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2016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 24.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116.9公顷;住宅用地16.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1公顷(其中南方养老休闲项目用地公顷6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7公顷。
(三)空间布局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遂溪县近几年主要围绕遂城、岭北、城月、杨柑、洋青五大工业基地全方位发展。
五、政策导向
(一)继续加大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养老服务业的用地供应。
(二)加强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确保和提升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供应,充分发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
(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由岭北、遂城工业基地重点供应逐步向城月、杨柑、洋青工业基地倾斜,确保南方养老项目用地,推进全县经济持续均衡发展,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空间更广更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指导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年度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协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相互监督。
七、本着“全县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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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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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http://www.3jise.com/article/52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