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以其平坦,具有水资源和生物资源的特色,使其成为具有重要的特别值得关注的土地资源。除了特别适宜发展林业的山地外,湿地在发展农业、畜牧业、渔业(江、湖、 海)及多种副业中,具有特殊的价值,沼泽湿地尤其如此。因此,历来湿地是农业垦殖发展的对象,直至今天亦然。
我国的湿地总面积3848.55万hm2(不包括稻田),自然湿地面积3620.05万hm2,包括滨海湿地594.17万hm2,河流湿地820.7万hm2,湖泊湿地835.15万hm2,沼泽湿地1370.03万hm2,库塘湿地228.5万hm2(数据中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如果按各流域测量,松花江流域的沼泽湿地面积为最大,其次为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但是,长江流域是我国主要的水稻分布区。实际上,这些水稻田,很早是被我国这一带居住的先民开垦沼泽湿地发展形成的。东北三江平原部分湿地今天正在进行的水田开拓史,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于东北气温、降水等条件,加之我国目前加强了对自然的保护,才使这里留下了部分自然沼泽湿地。
河、湖泊湿地中,也有部分改为粮食种植。一般这些地方,条件较好,土地肥沃,有较好的灌溉保证。由于有这些优越的自然条件,围湖造田就成了一个时期的热点行动。这也加剧了1998年大洪水带来的巨大灾难。东北三江平原的垦殖,几乎一直在进行,如果按统计的每年申报的开垦数,那里已不再有沼泽湿地。幸好,每年申报数字和完成情况不符,现在还保存有部分自然湿地。
湿地是农业粮食作物生产的优良土地资源,我国是拥有十三亿多的人口大国,各种类的粮食产量,棉花、大豆单产均已达到国际较高水平。适当开垦湿地资源也是大势所趋,但一定要统筹安排,在尽最大可能确保生态环境不再恶化的前提下,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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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湿地土资源对农业垦殖发展的作用:http://www.3jise.com/article/52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