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南京不动产登记最新消息:下周起不动产统一登记
20日,南京市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6月28日起,南京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依据《公告》,南京可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法律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规定5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小产权房”无合法用地、建设手续,其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南京28日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等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登记簿册仍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在权利发生转移或变更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可在28日后继续申领不动产权证。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南京不动产登记最新消息:下周起不动产统一登记:http://www.3jise.com/article/53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