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石景山北辛安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顺利地下发了规划条件,远在平谷区的府前街棚改项目,将让住在危房里的居民回迁到精装修的新家。记者26日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今年,北京市71个棚改项目将全力推进,多个项目将同时推进拆迁,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将和棚改安置房同步建设,尽早解决市民的居住困难问题。
最大棚改区先建安置房
北辛安的棚户区改造,其实是个“老项目”了。从2013年年底起,它就一直在北京市中心城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任务计划的名单上。
这个项目北起阜石路、南至石景山路,西起北辛安路、东至特钢厂区,总用地面积约142公顷,规划总建筑规模约218万平方米,是北京市目前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可改进当地5000余户、2.59万人的居住环境,有利于该地区城市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并对人口疏解、淘汰低端产业意义显著。
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已经在去年11月完成了控规调整,并且取得了市政府批复。
为什么2013年列入的项目到如今才有显著进展呢?一位知情人士说,这个区域的地块非常复杂,一些纯国有用地还相对好协调,但一些集体用地和国有用地交织在一起的区域,协调起来相对就比较麻烦。
因此,这个区域将分A、B两区推进。市规划委石景山分局负责人表示,两个区域将同步实施拆迁,同时将优先建设安置房和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内容,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也叫配套公建,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多类设施。
危房居民回迁住精装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北京市远郊区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入计划的共有71个项目。截至目前,已经有多个棚改项目取得控规相关审批文件。
棚改计划不仅仅惠及城六区的居民,远郊区的市民也能享受全市棚户区改造所带来的福利。市规划委平谷分局称,府前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也将分两期实施。一些原本居住在危房中的居民,未来将回迁到安置房中。
日前,平谷分局配合区重大项目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核发了府前街棚户区改造一期土地一次性招标规划条件。依据规划条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46公顷,容积率2.5,同步实施公共用地0.89公顷。
据了解,府前街棚改一期计划拆除涉及北小区、府前小区、幸福小区、向阳小区等17栋现状危旧房以及部分公建,总建筑面积约53900平方米,其中多栋楼房为安全隐患严重的D级危房。按照实施方案,在府前街南侧原址将建设回迁安置房和用于平衡资金的商品房。
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要求,平谷区府前街项目回迁安置房将按照100%实施住宅产业化、全装修成品交房的目标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这也就意味着,交房时老百姓带着家具就能直接入住精装房。
回迁设计先配商业办公
在很多市民印象中,棚户区是城市居住环境的“低洼地”,各种配套功能基本没有。回迁或者定向安置后,这样的现状还将持续吗?
记者了解到,在棚户区改造推进过程中,每个区都考虑到了给棚户区回迁房或者定向安置房配套足够的公共设施,让“洼地”融入到城市变革的进程中。
以怀柔区的棚户区改造为例,住宅和商业、办公、生态空间将交织在一起,让回迁居民也能享受到就近上班、就近购物、就近逛公园的舒适。
怀柔区一共有庙城、刘各长、04街区等9个棚户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0公顷,共涉及3300多户9000多人。目前,市规划委怀柔分局正在推动庙城14街区、刘各长等棚改项目地块控规编制工作,先批复回迁安置房地块控规,缩短控规审批时间,让老百姓距离住房改善又近了一步。
怀柔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还将推进未上报计划的03街区欧马可地块棚改规划研究,加快棚改进程。
相关文件:
为加快推进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本市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15万户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任务仍很艰巨。2016年是全面完成总体目标的重要一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6〕6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为绩效考核项目。
二、密切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统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并落实好资金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各项支持政策,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按照《意见》要求,同步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质量。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工程建设关、竣工验收关,确保群众住得放心、生活舒心。
四、各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请于年底前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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