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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附补贴标准)

今年,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本次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计发依据为农作物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120元/亩。为抢抓时间节点,确保7月初完成补贴发放,姜堰区四举措推进此项工作全面展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总责,各镇(街道)的财政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均成立了由财政和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项目实施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切实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宣传。镇(街道)、村两级将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各镇(街道)财政、农业部门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农户咨询和投诉。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操作,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各相关部门采取电话、短信、广播、告示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四)强化督查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各镇(街道)财政、农业部门均设立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纳入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以备查询。四是形成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建立财政、农业、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区财政和农业部门将适时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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