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精神,将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含国有农场管理区)围绕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试点县市区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
二、试点对象和支持额度
本次试点重点向贫困地区以及以粮食产业为主的产业融合模式倾斜,今年将竞争性选拔15个试点县市区(含国有农场管理区),每个试点县市区扶持资金为10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县市区申报
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由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提出书面申请,编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申报材料(须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向市州财政和农业部门申报。
(二)市州审核推荐
各市州财政和农业部门收到县市区申报材料后,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向省农委和省财政厅推荐2个试点县市区。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材料:
1、县市区申请文件(综合产业园建设情况做附件);
2、市州财政和农业部门推荐文件;
3、试点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产业发展现状、产业融合发展计划、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
4、县市区实施方案真实性承诺书,规划内容及承诺事项将作为绩效考评依据。
(三)省里审核备案
省农委、省财政厅根据市州推荐,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批复实施方案。
四、资料报送
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农委财务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农委财务处彭小宁,0731—84487032,15074869788,邮箱:354677835@qq.com;省财政厅农业处王君, 0731—851657171,13974886753,邮箱:919646253@qq.com。
附件:XXX县(市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XXX县(市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展现状
重点分析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发展基础、发展优势、发展前景、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突出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1、发展基础。包括:①产业规模:特色产业产值、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产值增长率;②园区情况:综合园区建设规划、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度;③龙头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数量、年产值增长率。
2、发展优势。包括:①资源优势:优势资源拥有数量及占全国、全省的比重和排名、资源利用率;②技术优势:专利技术数量、产学研合作基地等;③品牌优势:地理标志品牌数量、知名品牌数量;④市场优势:特色产业占全省市场份额;⑤政策优势:是否属于国家或省级产业发展规划覆盖区。
3、发展潜力。包括:①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指标科学可行,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分析较为合理。②特色产业每年对就业贡献率;③特色产业带动的城镇化率;④特色产业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率。
二、产业融合发展计划
1、建设范围与布局。建设范围和总体布局坚持集中连片、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各建设内容规划布局科学、因地制宜、重点突出;项目布局合理、符合实际。此部分要列明项目核心区、辐射区的覆盖范围及产业规模和集中连片程度。项目建设地点要列明具体的乡镇、村,说明选择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具体建设数量,并最大程度体现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建设。
2、建设内容。科学设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数量合理、符合实际,并编制项目库。各试点县要按产业特点列明具体的建设内容。围绕解决优势特色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存在的难题;并明确各项建设内容的资金安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运用财政补助奖励、贴息、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突出支持优势特色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环节,推动农业相关产业联动聚集、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产加销等相关服务业的有机整合。
3、建设管理。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及职能,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加强建设与管理的措施。
4、投资概算。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编制投资概算,列明预算总投资额度,并区分资金来源结构,分析相关资金的比例关系。包括中央资金、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整合的其他专项资金(分列中央、省、市州、县市区)、引导的社会资金(包括银行信贷资金、企业投入、合作组织投入、农民资金投入、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等)。
5、资金用途。试点资金切块安排到县,由县市区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农业多功能性拓展、产业扶贫等工作,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农民不参与利润分配、未形成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
三、组织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本县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2、机制创新。项目推行竞争立项,促进财政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特色产业发展。建立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和奖罚兑现机制。
3、监督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将各级财政扶持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重点,开展项目资金同级审计。认真总结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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