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733 - 2003)中,草地沙漠化的定义是:不同气候带具沙质地表环境的草地受风蚀、水蚀、干旱、鼠虫害和人为不当经济活动,如长期的超载过牧、不合理的垦殖、滥伐与樵采、滥挖药材等因素影响,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土壤受到侵蚀,土质变粗沙化,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营养物质流失,草地生产力减退,致使原非沙漠地区的草地,出现以风沙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类似沙漠景观的草地荒漠化过程。
当今全球陆地面积的1/4、100多个国家和地区、9亿人口受到荒漠化危害,而且正以每年50 000~70 000km2的速度扩大,每年造成经济损失超过423亿美元。我国是世界上受荒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荒漠化面积已达262.2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27. 4%,每年还以2 460km2的速度继续扩展,有4亿人口深受荒漠化危害之苦,全国贫困人口的60%集中在荒漠化地区,因荒漠化每年蒙受的经济损失达541亿元之巨。由于荒漠化年复一 年、日复一日,在广大的时空无休止地进行,致使林木枯死、草原退化、耕地减少、土地的生态生产力下降、沙尘暴频繁发生,环境日趋恶化。
一些地方沙进人退,当地群众背井离乡,成为“生态难民”, 楼兰国的历史悲剧又在重演。荒漠化不仅发生在西北干旱地区, 在东北平原和青藏高原亦有发展。如西藏的日喀则地区,沿一些河谷地带的荒漠化土地已达33. 29万km2,占本区土地总面积的1. 22%,为耕地的25倍。尤其雅鲁藏布江及其上游的沙化已严重危及当地群众的生产与生活。青海省的36. 72万km2的草地中, 每年还以0. 13万km2的荒漠化速度迅速扩大。所以,荒漠化是危及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安身立命的最大的生态危机。荒漠化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干旱,而造成干旱的因素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或二者兼有,互为因果。如果说干旱(气候干旱、土壤干旱)是造成荒漠化的基础和背景,而荒漠化进程的快慢则主要决定于人为活动。
纯自然因素造成的荒漠化过程一般非常缓慢,往往经过数万年或数千年的时间,而人为活动导致的荒漠化则在几十年甚至几年之内就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我国西北地区不断加剧的荒漠化,其主要原因则是人们不合理的各种活动所致, 诸如原有林木植物被砍挖,无计划开垦,过度放牧,水资源过度利用等。
广大草原地区的饮水点(井)及居民点附近的草地,如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中东部的草地,主要是因严重过牧而使植被破坏、草地荒漠化。而在广大的西北风沙地区,如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古西部居延海一带、新疆塔里木等绿洲外围的草地,之所以荒漠化,除过度放牧等因素外,主要是上游来水减少,地下水长期超采, 水位不断下降,使大片沙生植物因缺水而死亡,这是干旱风沙区流沙再起、沙尘暴频繁发生、荒漠化进程加剧、不断向绿洲逼进的一 个十分重要原因,这种土地退化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和不可逆转性,尤其应当引起更多的关注。
荒漠化发展的结果,使土地资源变为沙漠(沙质荒漠)、戈壁(沙质荒漠)、石漠(石质荒漠)、壤漠(壤土荒漠)、盐漠(盐土荒漠) 等丧失生物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土地。荒漠并不等同于沙漠,沙漠只是荒漠化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荒漠化是全世界土地退化中范围与危害最大的环境问题之一。
防治荒漠化首先要防止草原退化。从植物群落地理学,即大的地带性植被而言,草原是介于森林带与荒漠带之间的地带,草原与荒漠是毗连交错与共生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受荒漠化危害首当其冲、最直接受害的就是草原,而草原在干旱与不当利用下退化的最终结果就是荒漠。在我国4×108hm2各类草原中,受荒漠化危害或已变为荒漠的达8 764万hm2(其中荒漠化草原类2 111万hm2,草原化荒漠类960万hm2,荒漠类4 435万hm2,高寒荒漠类1 258万hm2,占草地总面积的22. 3%,毗邻于这些类别的其他草地也是受潜在荒漠化威胁最大的土地类型。
草原作为国土资源的重要部分,畜牧业生产的基地,各民族生存的家园,生态环境的屏障,与民族兴衰、国家安危、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重大,其作用不可替代,尤其是草原地处风沙前沿、江河源头、 山区坡地,其生态功能更不容忽视。然而,地处我国环境条件严酷地区的各类草原,在人口压力、需求膨胀和某些政策误导下,由于长期过牧、过垦、过伐,建设速度远低于退化速度等原因,目前全国有90%的草地已经或正在退化,每年扩大的2 460km2荒漠化土地中受危害的主要是草原。因此,要防治沙漠化,首先应防止草原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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