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近日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对潮汕环线潮阳段土地征收用途、范围和补偿标准作了新的规定,拟征地2939.7余亩,补偿11.73万/亩。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潮阳府公字〔2016〕5号
为加快推进我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潮阳区人民政府拟对河溪、西胪、关埠、金灶镇及文光、金浦街道等6个镇(街道)38个经济联合社线路经过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以及规划用途
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潮阳段建设项目,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区河溪镇东陇经济联合社、河溪经济联合社、河溪镇经济总社、华东经济联合社、南田经济联合社、西陇经济联合社、西田经济联合社、中田经济联 合社;西胪镇波美经济联合社、东凤经济联合社、海田经济联合社、乌石经济联合社、竹林经济联合社、后埔经济联合社、南凤经济联合社、泉塘经济联合社、西二经济联合社、西凤经济联合社、西一经济联合社;关埠镇港底经济联合社、集德经济联合社、溪西欧村溪西经济联合社、溪西欧村欧厝经济联合社、桥头经济联合社、上底经济联合社、树下经济联合社、树下村大湖经济联合社、树下村三联经济联合社、下底经济联合社、洋贝经济联合社;金灶镇东仓经济联合社、新荣经济联 合社、灶市经济联合社;金浦街道南门经济联合社、寨外经济联合社;文光街道双望经济联合社、古帅经济联合社、西门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95.9851公顷(其中国有土地32.2859公顷、集体土地163.6992公顷),具体实际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及面积以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潮汕环线征地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参照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潮阳段项目综合征地补偿标准每亩11.73万元,留用地若采用货币补偿,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搭、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潮阳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联系电话:0754-83812646)。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浙江省汕头市濠江区、潮阳区、澄海区农村产权交易相关问题,请咨询濠江区农村产权交易、潮阳区农村产权交易、澄海区农村产权交易。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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