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陕西厅在全国首次提出构建“平战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最大限度发挥省内地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人员多、技术装备强的优势,将防治技术力量对口到市、派驻到县,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和水平。
针对日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陕西厅要求,打造“平战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地质灾害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地质灾害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有明显下降,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的调查评价能力、监测预警能力、综合防治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平战结合”即把日常技术支撑与应急防治技术支撑有机结合起来,将省内地勘单位及其地灾防治人员在区域上与各地对口到市、派驻到县,直接充实和支撑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力量,将防治力量的触角伸展到地方各个角落。
该体系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管理,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实体运行,省地质调查院等承担技术支撑,各地勘单位对口开展日常地灾防治及应急处置。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省煤田地质有限公司四大地勘单位分别支撑延安市、榆林市、宝鸡市、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商洛市和铜川市,安康市和汉中市,西安市、渭南市和韩城市。地灾防治技术人员对口到全省12个市(区),派驻服务到107个县(市、区),确保每个县有地勘单位派出的技术支撑组配合做好日常地灾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
技术支撑体系整合了国土资源系统及地勘单位地灾防治技术力量的优质资源,实现了将日常防治与救灾应急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按照“小型应急不出县,中型应急不出市,大型以上应急不出省”的原则,发生的地质灾害分级由派驻地勘单位配合处置。
据悉,这一体系是在省内地勘单位和各地市的对口应急联动机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2011年~2016年,对口应急联动机制完成了陕西全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的制度体系、机构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基本形成。
延伸阅读
一、何谓地质灾害?如何分类?
自然的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然、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
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由哪个部门主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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