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我市自2015年被列入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县以来,在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四都镇、大陈乡工作进展较好,摸索总结出了许多工作经验。但从省里要求我市今年年底前总体完成的目标任务来看,进度明显偏慢。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省里交给的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资料收集。做好农户信息资料收集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前提。测绘单位人员已经进驻的地方,乡镇、街道要抓紧督促村、组(队)收集好农户信息资料,交由测绘人员登记、核查;测绘人员尚未进驻的乡镇、街道,也要立即组织村、组(队)收集整理好农户信息资料。从即日起,全市各乡镇、街道要在每周五下午向市农业局报送农户信息资料收集等方面的工作进度(见附件)。资料收集进度将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年终考核得分的重要依据。农户信息资料收集率未达到90%以上的,测绘单位不予进驻。
二、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迅速指导、督促村、组(队)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村**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测绘人员进驻前的工作准备,协调解决好有关矛盾,为加快测绘、确权提供条件。
三、提前落实指界人员。全市各村、组(队)应在测绘单位人员进驻前,明确落实好每个组(队)有2名以上的土地现场指界人员(相关名单提前报市农业局、土地测绘单位各1份)。现场指界人员原则上由熟悉本组农户家庭成员和地块的老组长、老干部担任。如遇到地块指界不清的,应立即通知村组相关人员到实地现场指认,并向毗邻地块农户征求意见,保证外业调查的进度和准确度。现场指界人员未明确落实的,测绘单位不予进驻。
四、同步进行公示和签字。在调查成果公示期间,村、组(队)干部(原则上由指界人员参与)分组包干,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及时上门与农户核对公示信息,并要求核对无误的农户当即在公示结果归户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实现公示与签字同步,提高公示效率和农户签字率。
五、加强督查通报。市里已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和市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指标任务。市农业局要加强平时工作的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好《江山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前期工作进度表》。从7月份开始市里将定期编发专项督查通报,晒一晒、比一比各地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思想高度重视、工作进展迅速、完成情况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这项工作,明确联村领导和干部,责任到人。要倒排工作时间表,细化和落实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要及时处理有关矛盾纠纷,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稳、有序、快速推进。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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