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型职业农民将获得“资格证”,还能领到“退休金”。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内要确保1000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然而,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的一大举措,是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新型职业农民过去只是一个概念,而没有书面的资格认定”,市农委科技培训处负责人秦伟说,根据《通知》,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将获得政府颁发的“资格证”,进而享受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
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县(市),昆山近日率先出台了《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满足《办法》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享受教育资助、保险补贴、创业扶持等优待政策。《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参考昆山市的办法,加快开展认定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当前,重点要求将生产经营型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范畴,同时兼顾专业技能型与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苏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服务可直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
同时,各市、区要抓紧落实《关于转发<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制订符合各地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的以单位或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新型职业农民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单位或个人定额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大学生返乡务农自主创业,创业初期,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优先承包经营土地。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完成培训全市现有农业从业人员2000名以上任务,努力形成一支专业层次分明、年龄结构合理、技能领先实用、从业领域明晰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抓紧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档案建立工作,将新型职业农民统计信息纳入信息库,进行电子化管理,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终身教育机制。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三化”同步发展全局,解决未来“谁来种田”问题做出了重大决策,抓住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本和命脉。
发展现代农业呼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然而,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是一种生活在农村、收入低、素质差的群体,是贫穷的“身份”和“称呼”,而不是可致富、有尊严、有保障的职业。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农民一夜之间发现,“农民”一样可以到城市挣钱,特别是青年农民对在农村种田已经彻底放弃,虽然在城市扎不下根,但除非老了、干不动了,才会回到农村种田。另外,从农村出去的大中专学生,甚至农业院校毕业的,更是不愿意回到农村工作。如果不早作准备,及时应对,今后的农村将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今后谁来种田”问题绝不是危言耸听。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真正要进行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一方面引导优秀的人才进入农村,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有一个强烈的信号,让他们有尊严、有收益、多种田、种好田。要通过规模种植补贴、基础设施投入、扶持社会化服务等来引导提高农民职业化水平。在政策上必须要从补贴生产向补贴“职业农民”转变,在制度上必须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制度”,科学设置“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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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有望领“退休金”:http://www.3jise.com/article/56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