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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土地流转:五大模式助推土地流转

近年来,太和县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走出了一条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转型发展的路子。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01万亩,流转率达58%。其中:互换、代耕代种面积达28.8万亩,转包、转让、出租面积达72.2万亩。

一是订单式规模流转。

主要特点是以行政村、自然村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单位,统一签订规模生产订单,按照订单面积统一落实地块,分户安排,连片规模种植,一家一户原有的生产单位、地块、面积不变,生产技术,由下单方负责统一进行培训,种子由下单方统一供给,产品由下单方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统一收购。户与户之间通过订单结成利益联盟。典型代表有瑞泰种业企业,每年小麦良种繁育订单面积在16万亩左右,都是通过村组、大户、合作社等组织进行订单生产,种子经营企业负责良繁材料的供给、技术培训、田间去杂和田间鉴定等工作,收购价高出市场价13%以上,农户主要是连片种植,按规程操作,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是农场式规模流转。

主要特点是以农村规模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为主要组织形式,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通过家庭承包规模经营,减少了单位面积劳动力的个数,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资源再分配。典型代表有“淙祥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徐淙祥,租赁经营土地1230亩,坚持科学种田,总结整理了56首谚语栽培法。农场投资兴建了1500平方米的专家大院和500平方米的仓库,添置了大型联合收割机、农用拖拉机、运输车辆、喷灌机等,建立了固定实验田和良繁基地,用现代的方式经营农业、管理农业、改造农业,解决了家庭经营决策分散、土地经营规模小、产品品种杂而数量小、销售运输半径小、抗风险能力低的问题。

三是托管式规模流转。

主要特点是以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为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无暇顾及土地的农民、年老体弱多病无力耕种的农民代耕代种,从事规模经营。接受托管的经营主体收取一定的费用。典型代表如太和县苗老集镇集喜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半托管的形式接受托农户托管的200多亩小麦,协议托管价每亩160元,结果只收了140元,托管户非常满意,受托者也找到了规模经营的另外一种形式。

四是合作式规模流转。

主要特点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组织形式,统一组织规模生产。合作社通过开展统一规模经营、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农产品销售以及农产品直供直销、成员内部资金互助,实施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商品化的生产与加工,收益分配按成员出资份额,进行利润返还和二次分配。典型代表如太和县徽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流转土地3500亩,团购化肥556吨、农膜10吨;申报认定绿色食品南瓜生产基地4000亩、西瓜4000亩,无公害生产基地红薯4500亩;认证12个农产品品牌,辐射带动8649户,覆盖21个乡镇。

五是园区式规模流转。

主要特点是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示范区为载体,“大园区、多业主”直接租赁农民的土地,进行规模经营。业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固定用工与临时用工相结合。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项目支持、示范引路”。政府为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规模化经营;项目支持作为政府扶持园区的一种举措;业主通过园区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工厂化的管理办法和创新性的结构调整,给当地农民作以示范,“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农民通过土地出租、劳务输出等方式获得收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非农产业。典型代表有旧县现代农业示范区,2011年9月创建,业主以每亩1000斤小麦的标准,租赁农民的土地从事规模经营,农民在园区里干活,业主实行用工卡制度,按工时发给务工卡,月底结算,农民成了产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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