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稳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山东省淄博市正式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16〕12号文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意见》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三去一降一补”5个方面明确了淄博市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工作目标,立足本市实际提出了40条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加强项目投资监管和清理整顿,加大价格调节力度,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多措并举减少库存。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率,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货币化补偿安置比例,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保障新市民享有同等权益,支持培育房产租赁行业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合理管控杠杆水平。推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妥善化解企业债务,加大直接融资补贴力度,拓宽专利权质押融资渠道,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积极稳妥发展融资担保行业,落实融资税收支持。
综合施策降低成本。全面清理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税负成本,适当调整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降低企业社保综合费用,减轻企业用地成本负担,降低企业投资成本,降低企业流通环节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支持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工业升级改造,支持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落实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完善外贸支持政策,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拓宽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渠道,支持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政策意见》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注重与淄博市已经出台的几个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的政策文件作了衔接,吸收了《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经济园区科学发展的意见》、《淄博市工业精准转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意见的核心内容,确保提出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目标、政策措施与既有政策相吻合、相衔接,充分体现我市的特点,使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更具有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为确保政策按时推进、精准见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政策意见》将各项政策落实和重点任务同步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夯实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努力推进转型升级,提高我市经济运行质量,向着又好又快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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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16〕12号文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政策意见》:http://www.3jise.com/article/57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