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届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上,来自海峡两岸的乡村旅游业者、管理者、研究者代表就两岸乡村旅游“旅游扶贫型、产业依托型、在地特色型、创意主导型”等发展模式相关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一致达成六点《乡村旅游扶贫共识》:
一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推动创客扶贫,以“准确扶贫,准确脱贫”的战略部署为目标,致力于创客空间的平台搭建,积极培育引进乡村旅游品牌创客团队,并通过舆论引导、创客分享模式,将扶贫与创业、文化创意与优势特色农业的有机结合,走出特色的创新创意乡村旅游扶贫模式。
二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推动金融扶贫,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鼓励、准许当地农民以土地、房屋、资金或劳务等方式入股,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资机制,为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提供金融支持,并探索建立乡村旅游基金,鼓励利用PPP投融资模式开发乡村旅游项目。
三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推动产业扶贫,结合乡村旅游特色资源,加大农林牧畜渔业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开发如“猪栏酒吧、飞牛牧场等在地特色乡村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培育新业态,打造美丽乡村,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小镇。
四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推动企业扶贫,广泛开展企业帮村、结对帮扶,推动各类企业通过资金、市场、管理等手段参与乡村旅游扶贫,特别是组织动员有条件、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和相关大型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为乡村旅游提供就业帮扶、农产品经营、游客输送等支持,帮扶发展乡村旅游。
五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推动全域扶贫,树立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和模式,从全局出发,按照景区理念、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服务,从公共服务系统、生态环境、文化环境、旅游要素配置等方面系统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形成全域化乡村旅游产品业态,统筹建设乡村旅游目的地。
六是发展乡村旅游要推动智能扶贫,帮助各地乡村旅游充分融入“互联网++”,将互联网的创新深度融合于乡村旅游发展各个领域中,提升乡村旅游产业的创新力,用“互联网+”思维延伸旅游产业链,推动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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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扶贫共识(全文):http://www.3jise.com/article/57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