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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土地流转严禁下指标定任务

江苏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年扩大试点、两年全面启动、三年总体完成”的部署,南京市凡是承包地未被规划为其他用途、且未经市或区政府同意不确权的承包地,都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计划,2016年力争90%以上的应确权行政村完成登记发证,60%以上的应确权行政村通过验收,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扫尾工作。

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出租、入股等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

严禁各级政府、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形式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整村、整组流转承包地的,必须取得全体农户的书面委托,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强行流转承包地;严禁各级组织或个人私自截留土地流转租金,防止少数基层干部在土地流转中私相授受、谋取私利。同时,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指导机制,鼓励采用粮食等实物计价方式,建立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稳增长机制。

另一方面,依据实际合理确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规模、时间控制标准,避免大规模长期或超期占用农村承包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轮承包期。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意见》要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必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进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和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坚持“先付租金、后用地”,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抵押担保和再流转、违约责任等内容。

《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大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一方面,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综合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等订单生产模式,建立企业与农户间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来自农业产业链延伸带来的增值收益。

引导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提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

附:南京简介

南京,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是江苏省会、副省级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南京地处中国东部地区、长江下游、濒江近海。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6597平方公里,2015年建成区面积92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23.6万,城镇人口670.4万人,城镇化率81.4%,是长三角地区及华东地区唯一的特大城市。南京位于长江下游中部地区,江苏省西南部,是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华东),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国家重要门户城市,也是“一带一路”战略与长江经济带战略交汇的节点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地理坐标为北纬31°14″至32°37″,东经118°22″至119°14″。市中心新街口地理坐标为北纬32°02'38"、东经118°46'43"。总面积6597km2(不含水域),2015年建成区面积923.8km2。

南京地貌特征属宁镇扬丘陵地区,以低山缓岗为主,低山占土地总面积的3.5%,丘陵占4.3%,岗地占53%,平原、洼地及河流湖泊占39.2%。宁镇山脉和江北的老山横亘市域中部,南部有秦淮流域丘陵岗地南界的横山、东庐山。南京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公里,中部东西宽50~70公里,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公里。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南京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常年平均降雨117天,平均降雨量1106.5毫米,相对湿度76%,无霜期237天。每年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梅雨季节。年平均温度15.4°C,年极端气温最高39.7°C,最低-13.1°C,年平均降水量1106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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