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通知》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创新机制、扩大覆盖,精准施策、促进均衡,强化激励、推动落户,维护权益、消除顾虑”的原则,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当前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主要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大批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即农民从原来务农的村庄转入镇、县、地级市、省城或跨省份进入别的大、中、小城市务工,这是典型的城镇化发展形态。最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城市积极探索,相继出台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城镇化,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影响着这一工作的向前推进,如若将这些问题解决好,则会极大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积极性
党国英认为,城镇如果没能实现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问题的有效解决,城镇就很难对农业转移人口造成较强的吸引,所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社会保障,这将会极大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为此《通知》做出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党国英认为,目前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不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农民对土地产权的预期不稳定。例如,农村的宅基地、耕地的产权不稳定或者是不够明晰,一些农民担心自己进了城以后,自己的土地是否还会归自己处置。虽然中央政府已经针对这一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老百姓担心地方政府会不会以土地的使用权来换取进城名额,所以很多农民对此仍持观望态度。
而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地方政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要通过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促进相关权益的实现和维护,但现阶段要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进城落户农民在城镇居住、创业、投资。
提升城镇承载力,提高公共服务支出需求
城镇发展不够,使城镇承载能力不足。我国中小城镇,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镇发展不够全面,城市功能不够齐全。例如,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城市容纳能力有限等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城市发展,而且城市也无法保证能够完全容纳即将涌入的农业转移人口,并对这一群体提供较好的城市服务。
因此《通知》提出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要求地方政府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中央财政在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目前,农业转移人口承担市民生活条件不充分。党国英表示,现今我国的情况是城乡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对于农民来说,其就不愿意拿出或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维持城市生活水平。《通知》明确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尽快部署、狠抓落实。中央财政要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人口流入地政府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政府要履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此外,党国英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做好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让其拥有一技之长,以便在市场竞争中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劳动岗位,拿到稳定可观的薪资收入,继而在城市中生活得幸福舒适,这才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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