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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逐年加大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

从2007年,四川省成都市在5个中心城区启动首轮城中村改造工作;今年,开始实施第二轮城中村改造,并将改造范围扩大至22个区(市)县。截目前,成都市共完成拆迁1500万平方米,整理土地3万余亩,安置人员超过10万人,安置房建设突破500万平方米,并初步摸清了全市尚需改造的居民约3万余户。

成都市城中村改造目标

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成都市制订了城中村改造三年总体计划(2016年至2018年),并确定了目前已具备提前启动改造条件的50个城中村项目,明确今年实施城中村改造4545户。同时,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改造任务纳入民生目标管理。

按照国家、省、市对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总体要求,成都市积极转变补偿安置方式,提出新思路,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将货币安置、购房安置、跨区域置换安置、剩余房源折价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相结合,及时安置被征地人员。

成都市对待改造的3万余户城中村居民进行了初步摸底调查,并确定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总体目标:2016年不低于30%,2017年不低于50%,2018年不低于80%,并逐年加大货币化安置比例,直至实现城中村改造全货币化安置。

由于存在地区化差异,各区(市)县货币化安置比例差距较大。从摸底调查的情况来看,温江区公平街办货币化安置率达到96.23%,而青白江区和金堂县货币化安置率不到5%。造成上述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各区(市)县的补偿标准差距较大。据初步统计,全市各区(市)县补偿标准从每人30平方米~50平方米、每平方米2200元~4000元不等。

成都市城中村改造做法

建立多种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为了鼓励被征地人员按期搬迁,多数区(市)县制订了按期搬迁奖励制度,对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房屋搬迁合同的,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同时,以片区、村、组或户为单位,若该片区、村、组或户所有被征地人员,均按时签订房屋搬迁合同,再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制订出台相关文件,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出台了《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

建立房产超市平台,推行安置房购房票制度。由政府建立“房产超市”服务平台,筛选性价比高且满足相关要求的商品房房源进入“房产超市”。被征地人员根据个人及家庭意愿选择进入“房产超市”的楼盘、栋号、楼层及户型。为避免安置款项被用作他用,政府向被征地人员发放用于定向购买商品房的“购房票”(实名制),被征地人员凭“购房票”自行向开发商购买房屋。

扎实做好课题研究,增强货币化安置的科学性。在实施改造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民意调查机构,对改造区域群众的改造意愿、拟选择的改造模式及公服配套需求等作民意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作为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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