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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委农办、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

《厦门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2016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阐明未来五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谋划发展举措和项目,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方式、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水平发生了深刻变化。

1.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基本确立。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四化”同步,将现代农业纳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全市“5+3+10”现代产业体系。编制《厦门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厦门市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规划方案》,加快农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高科技种子种苗产业高速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元参与”的种业投入机制,种子研发体系、新品种引进、种苗繁育体系及市场营销网络初步形成。种子种苗企业自主选育150个蔬菜新品种,有16个新品种通过福建省农作物审定委员会认定,有3家省级重点种子企业;水产苗种平稳发展,2015年实现产值近4.5 亿元。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产值、品牌建设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2015年实现产值362亿元,年平均增长12.3%;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3个、省名牌产品27个、省著名商标32个、厦门市优质品牌31个。特色农业迅速发展。全市形成特色农业总面积8万多亩,蔬菜种植面积万亩以上的镇有6个,千亩以上的专业村40多个,打造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7个。休闲农业正逐渐发展成为都市现代农业的新亮点。出台《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推动农业从单一的生产功能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多功能拓展。全市共有休闲农业项目130多个,年接待游客450多万人次,总收入4.5亿元。拥有全国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9家、全省休闲农业示范点16个、全省休闲农业示范镇3个、中国最美休闲乡村4个。

2.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展,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和外部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持续增长,2015年农村居民收入17558元,年均递增12.4%,总量继续位居全省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2.92:1下降到2015年2.4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农村三次产业加快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和生态休闲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以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为重点,加大免费技能培训,加强公益岗位开发,五年来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4765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多人。农村股份化合作项目效益突出。落实农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项目,共扶持50个村建设股份合作经济项目63个,建设各类物业251万平方米,受益人口达16万人,年租金收入约2亿元,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累计下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补贴、良种补贴、水果高接换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近4亿元。

3.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形势喜人。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老区山区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完成旧村改造新村项目建设43个、老区山区重点村项目建设30个,解决未能纳入城市供水网络的25个老区山区村(141个自然村)安全饮用水问题,极大地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涌现。建设“美丽乡村”项目161个,实施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自然村528个,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卫考评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涌现出14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典型村庄。森林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8917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岛外建设森林公园4个、郊野公园4个,树种结构有效调整,林相改造效果突显,林分质量得到提高,森林景观效果已逐步展现。2013年9月,厦门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启动,集美许溪、海沧过芸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成效显著,试点溪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得到修复,绿道系统基本形成,沿线村庄有效整治,周边百姓更加富裕,初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的目标。

4.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基础教育稳固提升。农村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共改建、扩建、新建73所中小学、新开工99所幼儿园,实现全市城乡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和城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双统一”。农村医疗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完成280个行政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纳入医疗保险服务定点范围。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245元,并且可以与最低生活保障叠加,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实现厦门医保全省同城结算、厦门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北上广”24家医院试点医保就地一站式结算。修订《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现低保城乡一体化,建立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5.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有效挖掘。针对我市农户、土地相对分散问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推动全市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有效转型升级,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政策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建立。制定《关于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八条措施》,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全市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90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23家、市级示范社67家;有家庭农场216家;有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41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6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已完成11个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在完成5个试点村的基础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铺开;全市共建设14个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占全市涉农镇(街)的87.5%,流转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耕地约12万亩,耕地流转率达38%。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既有优势,也有掣肘。从有利条件看,凝心聚力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共同缔造美丽厦门已经成为全市共识;城乡各要素统筹发展加快推进,一体化格局初步显现,“三农”发展的牵引力日益增强;特色农业长足发展,农业转型升级换挡提速,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更为扎实;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展开,农村资源、资产、资金逐步盘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日益激活。从困难挑战看,我市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农村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农业产业化程度依然偏低,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亟待改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重道远;农村各项改革进入攻坚期,改革推进的速度和难度不断加大。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理念

1.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意见,突出都市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性和经济、社会、生态的多功能性,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强化科技信息驱动,探索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农产品销售模式、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将农业发展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2.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协调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精神,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3.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绿色发展。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立足绿色生态,强化“多规合一”,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突出保护流域、森林、海洋和基本农田,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科学施肥和安全用药,推广绿色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改善农业环境,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4.深化对台农业合作交流,推动开放发展。立足区位优势,发挥厦门自贸试验区、农业部“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窗口作用和台湾水果集散中心物流平台作用,加强两岸农业技术交流和培训,学习借鉴台湾农业先进成果和发展模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5.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推动共享发展。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政策体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和拓展农业外部增收渠道,通过提升产业、转产就业、集体经济、资金扶持等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主要目标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力争到2020年,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提前全国三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2:1;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提升,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

“十三五”厦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围绕城市发展需要和城乡居民的生活需求,强化都市现代农业的保障功能,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打造北部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带、中部特色现代种养产业带、南部现代农业服务产业带,大力发展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畜禽、水产等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北部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带,以生态涵养为主,重点发展特色林果、生态种养、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中部特色现代种养产业带为厦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重点发展蔬菜花卉种植、优质种苗、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南部现代农业服务产业带主要为产城融合区域,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展销、研发等产业功能。围绕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火龙果、莲雾、芭乐等台湾特色水果产品,白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等食用菌产业,金线莲、铁皮石斛等中药材产业。围绕城市供给需求,加快蔬菜生产调控基地建设,引导农户多种植市民消费量大的蔬菜品种,重点在同安区、翔安区生产根茎类、茄果类、豆类、爪类等优势产品,海沧区、集美区生产芽苗菜、叶菜类等特色产品。

2.大力发展现代种业。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厦门现代种业发展。实施种业创新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对于获得农业部农作物品种权保护或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认)定的农作物新品种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力争培育蔬菜新品种100个以上;实施“种子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元参与”的种业投入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科研基地、新品种展示基地、蔬菜育种实验室、商业化育种基地、种质资源库、工厂化育苗、种子工厂化加工等项目建设;实施海峡品牌发展战略,突出厦门对台交流优势,加强海峡种苗产业对接,积极培育海峡种苗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种苗企业,对于通过农业部认定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给予适当资金奖励。推进水产种苗生产规范化,加快对虾等优势水产种苗新品种研发与创新,提升厦门虾苗品牌质量。大力发展林木花卉种苗业。力争到2020年,种苗业产值达到28亿元(含农作物、水产、花卉种苗)。

3.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稳妥发展远洋渔业,大力吸引远洋捕捞鱼货入厦。加快高崎闽台中心渔港和欧厝对台渔业基地建设,支持渔港经济区发展冷链物流和水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渔港经济。搭建非洲、美洲等国家渔业部长与我市远洋渔业企业负责人交流平台,协助开辟新渔场。加强水产品牌创建,推动渔业转型升级。优先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海洋新药物研发、海洋功能性食品和生物材料开发、海洋药源生物高值化养殖和活性成分提取等生物医药产业,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4.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结构,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低能耗、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转化,产业链往更深层次和多样化、系列化延伸,产品朝着营养化、功能化、个性化的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的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推进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落实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烘干设施、冷链物流体系等建设,改善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加大标准化生猪屠宰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改造升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重点发展罐头饮料制造、粮油加工、肉制品加工、水产加工、蔬菜水果加工、饲料加工等行业,力争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600亿元。

5.做精做优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落实《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完善休闲农业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民宿业、消防和治安管理等政策措施,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生态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重点推动大型“农业公园”建设,扶持一批生态环保型的“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乡渔村”,打造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俗、人文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力争到2020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5个以上,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22个以上,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26个以上,农村(含城中村)家庭旅馆达到1000家以上。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发挥厦门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园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研发创新,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农业科研人员深入农业产业链各环节开展服务。加强农业“五新”推广,完善农业“五新”进村入户的长效机制,重点推广一批高产优质的新品种、节本增效的先进实用新技术、高效长效的有机新肥料、高效低毒残留的新农药、小型适用的新农具,培育一批农业“五新”示范户、示范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积极推广适合我市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机装备。完善农机补贴政策,争取将适合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列入补贴范围。扶持农业机械和设施农业装备生产企业,包括农业耕作机械、温室设备、植保设备、节水灌溉设备、无土栽培设备等,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力争到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

2.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向岛外和农村延伸布局,提升农业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加强产销衔接。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警、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提升12316信息服务系统与农技推广融合水平,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强农村信息服务点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行政村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100兆,实现光纤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

3.创新农业营销模式。以中埔水产品批发市场搬迁为契机,加快中埔市场改造提升,推动标准化集贸市场或生鲜超市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网络。以同安区凤南农场物流配送中心、厦门电子商务产业园及阿里、京东、亚马逊等知名电商在我市的运营机构为载体,建设区域性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与全国主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立友好协作联盟,调剂余缺、丰富品种。加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利用各类展会平台宣传推介,为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建立沟通渠道,共同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培植一批规模化、专业化鲜活农产品重点流通企业,完善农产品流通主渠道,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超过200亿元。

4.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镇(街)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在做好对农民的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服务的同时,重点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信息、劳务、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的办公场所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条件和工作手段。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为农民提供及时方便、收费合理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鼓励邮政、农机等单位向农村延伸服务。支持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种苗繁育、统治统防、农技服务、技能培训、农资配送、机耕机插机收、粮食烘干、仓储物流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方法,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挂钩的机制。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加快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免学费制度,继续采取免费培养方式选送农民到大中专院校参加学历教育或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继续教育力度,提升农民素质。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厦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或奖励。

(三)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确立发展绿色农业就是保护生态的观念,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快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1.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4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13.3万亩。按照“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切实发挥基本农田的生产、生态和空间引导功能。深化山海协作合作交流,建立异地补充耕地长效机制,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种植绿肥、秸秆还田、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推进水旱轮耕或有计划部分休耕,提升耕地质量。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保护行动。

2.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快落实《厦门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扶持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积极推广减量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到2020年,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的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安全用药,加强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报,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减少农药污染,降低农药残留。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覆盖率达到 75%以上,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点建设,鼓励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加快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

3.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981平方公里生态功能区管护,持续推进生态控制线定点、定位、定桩。推进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改善,实施“河长制”管理,建立溪流养护机制,实现干支流保洁率100%。修订完善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开展商品林划转为生态公益林试点工作,至2020年生态公益林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60%左右。继续推进山体林相改造,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实施封山育林、开展生态景观林建设,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4.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将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五大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打造“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生态修复的创新样本。以“水清、岸绿、景美、民富”为目标,以“疏堵结合、因势利导”为原则,以水系为脉络,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一河一策、一段一策”,统筹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具体实施和综合治理,力争到2018年完成岛外九条流域的山、水、田、林、路、村庄等系统性的综合治理。

5.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继续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居住水平和环境品质,力争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400个,培育美丽乡村示范村50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15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密闭转运。建立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稳步推进镇村公园、农村公园绿地和林荫道建设,争取每个村庄建设一座公园或一条林荫道。逐步实施农村城乡道路、公交、路灯、饮水、绿化、排污、环卫保洁等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费用由财政负担政策。2016年将已完成“村改居”社区市政环卫保洁工作由区、镇(街)环卫部门承担,2018年延伸覆盖辖区所有村居。到2020年,完成市政管网无法覆盖的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100%覆盖,全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9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6.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支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争创名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给予适当奖励。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销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将涉及本地农业生产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以及取得“三品一标”认证且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完善区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实现所有涉农镇(街)监测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镇(街)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专职化建设。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备案、“检打联动”、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制度。

(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农民增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要加快推动农民转移就业,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不断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增收潜力,持续强化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兜底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1.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创业机制。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保障制度。创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将被征地农民、海域退养渔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在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家门口建基地带动就业,突出外部帮扶与自主就业、转产与就业、自主创业与带动就业有机结合,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就业帮扶,对城乡低收入群众(低保户)进行免费职业培训,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机会和渠道。“十三五”期间力争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万人。

2.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调整种养结构,积极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利用农村田园风光、山水景观、乡风民俗等资源,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和手工制品经营等,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3.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增收能力。激活用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农民的住房财产权、农民集体资产股权的权能和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权,落实农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强化市、区财政资金扶持,引导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入股发展农村集体股份化项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4.强化惠农富农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财政转移支持力度,加快提高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积极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开展并逐步扩大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对农村二女户家庭和遭遇重大变故返贫的农村家庭、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发挥社会保障托底功能。

 

(五)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不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激发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1.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改造建设农村公路,优化农村公交网络布局,加快形成连接城乡一体化道路交通体系,力争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符合运营条件的建制村公交车通达率100%;提高城乡供水能力、提升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实施燃气替代生活燃煤行动,加快推进市政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力争2020年实现全市城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95%,所有村(居)实现生活垃圾密闭收集转运、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优质中小学资源在岛外建设实质性分校,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改造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实现小学至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9%以上;扩增岛外医疗资源、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和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充实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加强农家书屋建设,引导基层创建特色文化品牌,培养农村文化带头人,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建设。

2.健全新型农业经营制度。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的需要。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和培育省、市示范社。落实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和培育省、市级示范场。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改造提升技术装备以及为农户提供保护价收购、技术培训、保险支持、贷款担保等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形成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农产品烘干、运输、销售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3.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流转等行之有效的规模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规模效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户依法采取租赁、吸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对流转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合同期限不同分别给予每年每亩300元或200元补助。对村(居)基层组织协调推进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的,区级财政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

4.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地籍调查以及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权籍信息系统,率先建立和实施覆盖城市和农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17年基本完成。对非经营性资产,尽快摸清家底,制定统一运营管理办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对经营性资产,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

5.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增加“三农”贷款投放规模,对符合支农再贷款发放条件(符合宏观审慎要求,上年末本外币涉农贷款比例不低于50%等)的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予以支农再贷款支持,再贴现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厦门辖内金融机构增加在岛外的金融服务点密度;推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在农村房屋产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农民购建房按揭贷款、农村住房装修贷款,参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成熟经验,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房、蔬菜、水稻种植(制种)、森林综合、渔工、渔船等政策性保险,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财税扶持力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融资风险和成本,执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6.加强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作用,拓展两岸农产品流通渠道,办好海峡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技术厦门中心,巩固厦门两岸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地位。引进推广台湾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提升对台渔业交流。强化农业部“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功能,完善厦台两地农业组织交流合作机制。支持两岸共同建设研究机构、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海峡农业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好“三农”战略地位、农业农村发展新特点,顺应农民新期盼,关心农民诉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做好“三农”工作本领。合理安排各个年度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及时总结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规划有序推进。各区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资金保障

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业农村,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加大财政资金对农村产业融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三农”领域重点项目和工程的扶持力度,发挥一事一议、轮耕休耕等财政奖补资金作用,多层次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改进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效益。

(三)注重项目带动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用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和拉动作用。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围绕“三农”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强化项目开发培育,完善重点项目征选平台和机制。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建立新项目不断生成、项目滚动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项目资金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保证农业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和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益。

(四)改善发展环境

加强“三农”前瞻性、全局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不断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相关政策出台。改革农业执法体制,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推进法规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规划宣传,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加快“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伐。

抄送: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2016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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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http://www.3jise.com/article/58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