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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三五”期间每年将培育4.8万新型职业农民

上海市农委表示,为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市政府办公室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对“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今后五年全市要紧紧围绕“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工作,逐步建立常态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全市从今年起,每年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4.8万人,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50%,同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档案,为实施动态管理、落实扶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重点工作任务

为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意见》做出了明确的指示。

1.明确重点遴选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分类开展培训;

2.同时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为重点,依托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就近就地开展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培养一批留得住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

3.加强与农业院校合作办学,对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培训,引导大中专学生投身现代农业,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生力量。

优化培训资金结构 职业农民“四优先”

此外,《意见》要求市、县(市、区)财政优化涉农资金支出结构,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长效投入机制,推动新增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向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经费,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把获得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紧密挂钩,让有限的资源优先由新型职业农民享用,实现同等条件下的“四优先”:

1.优先享受涉农优惠扶持政策;

2.优先申报安排省、市扶持项目;

3.优先享受先进科技推广等各项配套服务;

4.优先给予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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