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实施后,塔城地区地方税务局加强源头控管,确保新政落实到位。截至今年7月31日,塔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7395万元,增收5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75%。
今年年初,为规范和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征管信息化与现代化深度融合,我国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此后各地践行《指引》,进行了相应的税务调整。
拿新疆塔城地区来说,为了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该局积极利用多种公众平台,并紧紧围绕“源头控管、实地勘测,动态监控”的思路,严格落实一证一登记、无证用地据实登记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区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
针对面积有争议的土地以及未办证土地,借助GPS定位测量仪器进行实地勘查,据实确定应税土地面积,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
同时,借助第三方信息强化对新办企业、拒不申报应税土地企业的管理,尤其加强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共享土地登记信息,实时比对“土地登记”、“纳税申报”两项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比对工作台账,有效杜绝税款流失。
其中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地税局入库首笔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2147万元,实现了涉油企业土地使用税征管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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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期增长263%:http://www.3jise.com/article/59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