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河北省唐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以下是河北省唐县土地流转现状及措施:
一、河北省唐县土地流转现状及成效
我县共有20个乡镇345个行政村,耕地面积492525亩。目前全县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50559亩,其中,规模以上(20亩以上)流转27906亩;流转入企业面积7400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15887亩,流转入农户面积22653亩,流转入家庭农场面积4619亩;
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转变为农户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流入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的土地面积27906亩,占流转面积的55%。
二是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我县及20个乡镇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组织化、规模化流转转变。
三是土地流转的用途更加广泛。我县土地流转用于种植业33609亩;果蔬3049亩以及林木业11010亩;用于畜牧养殖业主要集中在南店头乡及周边地区,流转面积2891亩。
二、河北省唐县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流转愿望带动作用有限。农村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承包人受资金、技术等限制,扩大经营规模贷款难,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缺资金,现代的生产技术掌握不多,制度机制管理、科学管理也跟不上,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二是流转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
3、流转规模受多种因素制约。规模经营业主发展传统农业利润空间有限,发展特种种养业和设施农业,单位土地投入较大,资金短缺限制了流转规模的扩大,加上农业为弱质产业,面临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前提下,业主不敢搞大规模开发和经营。
三、河北省唐县土地流转的措施和建议
土地流转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动态发展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在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现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平台。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已经成立,各乡镇及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及监督职责,做好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等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部门快报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储备一批土地资源,收集一批土地规模经营者资料,利用网络统一发布土地供求信息,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全县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保障土地流转双方利益。
二是以粮食产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目前,我县土地流转大都是以现金形式确定流转价格,由于土地流转期限较长,物价上涨较快,农民利益不同程度受到损害,也为土地规模经营者埋下纠纷隐患。建议土地流转主体双方根据土地质量合理确定粮食产量,以粮食产量作为土地流转价格。经营者每年按市场价折算现金支付租金,既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冲击,又解除了业主的后顾之忧。逐步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指导机制,根据不同土地级差制定流转最低指导价格,经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或通过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招投标确定土地流转价格。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逐年增加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对土地流转工作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凡涉及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力等部门的资金和相应奖补政策要向规模经营项目倾斜,不断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等要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相结合,保障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规模经营业主在水电费用、税费征收等方面应有一些优惠政策给予支持。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对流出土地、有创业意愿的农户给予适当小额贷款,为其转业致富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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