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规模种粮补贴标准的通知
乐农〔2016〕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农业局乐清市粮食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乐农〔2016〕38号)精神,2016年我市的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100元(包括省财政补贴)。
鉴于《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2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2016年给我市的规模种粮补贴比原计划有所增加。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从100元提高到120元(包括省财政补贴)。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将政策传达给各种粮大户,提高他们的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乐清市农业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
转自:http://xxgk.yueqing.gov.cn/YQ017/zcwj/0203/201604/t20160415_3445929.html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乐清市提高2016年规模种粮补贴标准:http://www.3jise.com/article/60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