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能源局下发给江苏省的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共计120万千瓦,江苏省要求上述指标将进行分类管理,包括170MW用于光伏扶贫项目,300MW省级领跑者项目,700MW普通光伏电站以及30MW奖励引导指标。
进入省级领跑者建设名单的建设项目需对组件以及逆变器等关键设备的效率进行承诺,据了解,江苏省此次2016年领跑者项目在资格审查环节只要之前有未完成项目的企业就直接取消资格。
其中,淮安金湖陈桥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MW)与仪征大50MW项目所属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公司为华电集团;泗洪县梅花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领跑者”项目单位股东是江苏林洋新能源;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单位股东为振发新能源控股公司。另外,金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吕良镇50MW渔光互补项目则属于为江苏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江苏发布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实施方案:http://www.3jise.com/article/60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