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河南省人社厅举行新闻通气会,表示今后将着力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近年来,河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了机遇。据省人社厅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省农民工累计返乡人数达559.31万人,其中返乡创业60.69万人,带动就业210.16万人,实现年销售收入705.37亿元。
农民工返乡创业离不开优惠政策的扶持,《实施意见》指出,鼓励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各类园区积极吸纳符合产业园发展规划要求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入驻,入驻项目同等享受园区产业发展的各类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还确定了目标,表示到2020年,河南省将基本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稳固的保障体系,力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100万人,带动就业1000万人左右。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重点实施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
为保障农民工创业用地,河南省明确提出,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为耕地的,所腾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对使用符合规划的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实施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保障用地指标。
此外,河南省还将整合现有资源解决农民工创业场地。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返乡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免收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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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场地支持:http://www.3jise.com/article/60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