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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出“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

2016年9月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财政厅、省农委介绍关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等相关情况。

辽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此项政策将连续实施3年。经省农委测算,每亩地补贴金额在120元至180元之间,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全省平均每亩地补贴约为150元。补贴资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会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足额发放到玉米生产者存折账户。今年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明年开始补贴资金将于9月30日前发放完毕。

今年起,国家决定取消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临储政策,放开玉米收购市场,同时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玉米种植者发放补贴,保障种粮基本收益。

据介绍,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补贴范围是全省所有种植玉米的市、县。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补贴依据是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

补贴标准是以县为单位,根据市对县核定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额度,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全县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县与县之间可存在差异。补贴资金采取省对市、市对县核定补贴额度,县对玉米生产者按统一标准直接发放补贴。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已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玉米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方案》,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玉米生产者申报登记、村委会核查确认、乡镇政府公示核实、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移交、市级农业部门报送备案”的工作流程,保证全省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信息准确。全省各市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2017、2018年核查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全部纳入各级财政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下拨到县级财政。要求各地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代扣、挪用、挤占补贴资金。

此外,今年辽宁省调减玉米种植面积200万亩,用于发展花生、大豆、蔬菜、花卉、杂粮、薯类、食用菌、中药材、小浆果、烟草、优质牧草等。为了保护农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全省同样对此类种植结构调整的农户给予补贴,每亩地补贴金额约为150元。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基本与玉米生产者补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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