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分配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永东政〔2016〕52号
各村(社区)委会:
根据永财农[2016]1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上级分配我镇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90861.14元分配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的分配依据和补贴标准
按照上级分配给我镇的补贴资金,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批资金是以县国土局统计的耕地面积为分配依据,扣除以前年度多发后金额,补贴标准为每亩30.47元。
二、补贴资金的发放与管理
我镇这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是在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的基础上,根据永政办(2011)34号文件精神,经各村(社区)村(居)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水稻保险农民自付的部份(1.84元亩),由政府相关部门已经从补贴资金中扣除。其余补贴资金县财政直接把资金拔付给邮储银行,由邮储银行按照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系统“一卡通”把资金打入农户邮储银行个人存折帐户上,由农户自由到邮储银行领取,保证该笔资金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东关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东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东关镇2016年农业支出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元、角
转自:http://www.fjyc.gov.cn/zfshow.aspx?Ctlgid=11412278&Id=128759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东关镇关于分配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http://www.3jise.com/article/617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