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是土地健康状况的衡量标准,也是土壤利用价值的决定性因素。近些年,土壤退化日益严重、基础地力明显不足,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国家对中国耕地质量下降和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保护耕地质量可行的法律保障措施。
一:耕地质量的法律现状
1、现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过于笼统、分散,没有形成体系,实施效果也差强人意。
2、还没有出台一部国家层面的专项耕地质量保护法律。
二:耕地质量较低的表现
1、耕地遭受重金属、废水、废弃物等有害物质污染而导致有害元素积累。
2、人为闲置、撂荒耕地使其耕作层变薄甚至荒芜、板结,导致水土流失、沙漠化以及盐渍化等。
3、各地区在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占优补劣、以次充好”现象,也会造成粮食减产和耕地质量等别下降
三:耕地质量较低的原因
1、国家耕地质量保护方面法律措施的低效及缺失。
2、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掌握的耕地信息大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掌握的信息大于中央政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农民向政府提供信息,导致了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存在偏差,决策失灵。
3、现有法律中没有规定耕地质量方面的专门执法机构,也没有形成地域性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从而影响了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的及时性。同时,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机制,职责认定不清,一旦发现破坏行为,各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使得破坏行为愈发猖獗。
4、耕地使用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制度化约束。作为与耕地关系最密切的主体——耕地使用者,其耕保意识和法律观念较为淡薄甚至缺失,再加上缺乏对耕地使用者进行必要的规范指导、制度约束,导致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减少,有毒重金属积累,耕地质量逐年下降。
三:提高耕地质量的措施
1、法律措施
保护耕地行为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来实施,应严格明确耕地使用者的主体职责,规范其行为,即无论使用者愿意与否,都应对耕地质量进行保护和提升。
2、国家和政府的指导和激励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要形成一套完善的、全面的耕地质量保护立法体系,将耕地质量的各种要素进行综合考量,促进对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并且做到标准定量化,具有直观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
3、建立奖罚制度和督察制度
1)奖补制度
奖补制度明确规定对耕地质量提升一定等级予以相应奖励,对耕地质量较差而愿意进行提高的土地承包者进行技术指导以及资金补充。
2)惩罚制度
一方面对破坏耕地质量的行为责令其停止并恢复,逾期未改正者进行强制性罚款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恢复;另一方面对政府主要失职责任人采取追责处理。
加强土地利用行为的监督检查,可以促进耕地保护效果的改善。因此应成立具有执法能力的专门耕地质量督察机构,对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严查,对提升耕地地力效果进行评估并予以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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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措施为耕地质量撑起一把保护伞:http://www.3jise.com/article/61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