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从2016年起我省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标准仍执行现行标准,即:
小麦8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良种10元/亩),玉米5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良种10元/亩),杂粮7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良种10元/亩),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
补贴依据为农业部门统计的2015年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已将2016年省拨付资金17760万元下达各县(市、区)。今年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与以前要求总体一致,将继续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信访受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农民“一卡(折)通”上。
转自:http://www.sxjccz.gov.cn/contents/308/6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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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已下达各县,补贴标准是多少?:http://www.3jise.com/article/62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