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房源发布及选房实施细则(修订)》连夜出台。
新出台的“房源发布及选房实施细则”在总结前期房源发布和选房经验的基础之上,对房源发布机制和选房方式均作了进一步规范,并提出要坚持“先拆先选”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优先保障先期征拆居民选择安置房源,并依托选房比价信息平台和铁西、旧区两个结算中心,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选房服务站点,实现群众就近选房。
详情如下:
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
房源发布及选房实施细则(修订)
为促进房票实名持有人选房方式更加合理便捷,房源发布及选房工作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在总结前期房源发布和选房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原则
(一)坚持阳光公开原则
制定规范严密的房源公布选房工作机制,保证房票实名持有人公开公平选房。审计监察人员全程监督选房程序;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选房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违规和暗箱操作。
(二)坚持先拆先选原则
充分调动棚改居民参与房屋征收的主动性、积极性,优先保障先期征拆居民选择安置房源,根据棚改户的被征收房屋腾空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三)坚持方便群众原则
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中心、多个服务点”的服务机构,依托选房比价信息平台和铁西、旧区两个结算中心,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选房服务站点,实现群众就近选房。同时,逐步设立安置房源企业售楼部,方便房源选定后一站式办理交房相关手续。
二、工作流程
(一)房源发布机制
由房源发布领导小组确定发布小区及数量后,通过“东胜棚改”、“东胜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各街道办事处选房服务点提前一天公示。根据拆迁进度,房源发布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0日。
(二)各街道办事处服务站点选房方式
1.确定选房顺序。由各街道办事处棚改现场工作组根据拆迁户腾空房屋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填写《棚改户腾空房屋排序表》经现场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按照《棚改户腾空房屋排序表》进行全区排序后公示。
2.组织选房。由结算中心按确定后的《全区棚改户腾空房屋排序表》统一组织在各服务点进行选房,并实时出具《房源锁定确认单》,在服务点或结算中心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房屋兑换手续。
3.首批未选中房屋的棚改户由各街道办事处棚改现场工作组重新排序,排到下一批腾空选房户之后进行再次选房。
(三)结算中心选房方式
1.转让后的房票实名持有人、未腾房的被征收户以及三个镇被征收户统一到结算中心平台选择,同时已腾空房屋的棚改户可选择到结算中心选房。
2.结算中心按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方式选房。
东胜区房屋与土地兑换凭证管理结算中心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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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东胜区棚户区改造房源发布及选房实施细则》:http://www.3jise.com/article/62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