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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加快现代种业发展,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
2016年8月8日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突破口,也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为加快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建设步伐,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依据《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浙政发〔20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15〕135号)和《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成效

——优势农作物品种选育能力显著增强。籼粳杂交水稻、常规早晚稻、油菜、番茄、花椰菜、豇豆等作物品种选育能力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高产杂交水稻“甬优”系列、“双低”高油油菜“浙油”系列享誉全国,超级稻品种数量居全国前列,水稻主导品种年推广面积80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面积比率比“十一五”末提高了十个百分点。水稻优势品种加快向省外拓展,常规早稻优良品种种植面积占全国早稻种植面积30%以上,杂交水稻“中浙优”和“甬优”系列省外年推广面积300万亩以上,并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

——良种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组织实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程,省级以上财政累计投入农作物种业发展建设资金15701万元,新增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6300亩,新增种子加工、贮藏、检验基础设施14154平方米。目前,全省种业企业已建有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5万亩,年产种子4000万公斤,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商品供种率达100%,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建立完善全省种子供需预警预测系统和全省农作物种子分级储备制度,救灾补播和市场供种风险调控能力显著提升,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的供种安全。

——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进程加快。到2015年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办的种子企业已全部完成“事企脱钩”,种业企业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种业企业制度、激发创新活力方向转变。启动实施省级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计划,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得到提升、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省种业企业年种子销售额突破11亿元。积极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科企合作不断深化,全省有11家种业企业分别与省内外40多家科研育种单位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自主育种探索,已有5家种业企业设立了科研育种机构,引进育种人才和种质资源,组建育种团队。率先建立了省级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企业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加快了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和育成品种推广应用,2015年企业育成品种占比达30%。

——种业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加强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市场以及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新建并完善5个国家和省级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全省育成新品种并参加省级以上品种区试1413个,通过审定品种169个。加强粮油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和瓜菜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每年举办瓜菜种业博览会,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示范展示,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网络体系,2015年全省新品种示范展示面积达3万余亩。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十二五”期间全省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种子质量合格率达97.7%,比“十一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与国家和省对种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突出表现为:一是种业科技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研与推广“两张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培育突破性品种的科研创新体制机制尚未建立。二是种业企业提升发展有待破题,种业企业多、小、散,上规模、上水平企业少,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不强。三是种业基础条件有待提升,种子生产基地规模偏小、标准化程度、机械化水平不高,比较效益低,生产基地不稳定问题依然存在。四是种业管理体系有待加强,不少县(市、区)的种子管理队伍不稳定,履职能力弱,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

(二)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作物种业发展,把发展现代种业提升到战略和全局高度,“十三五”期间我省种业发展将有着良好发展机遇。一是政策扶持更加有力。国务院文件不仅指明了现代种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而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现代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新修订的《种子法》更是首次明确了种业扶持政策措施。二是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各级政府纷纷安排财政预算、设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扶持种业发展壮大,且资金投入数量逐年增加。三是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为种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特别是随着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加大,市场监督管理日趋规范,种业企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但同时也将面临以下六个方面的挑战:一是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的粮食安全战略,对农作物种子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倒逼农产品由产量型向质量型、大众化向特色专用化方向发展,对优化农作物品种的结构及功能提出了新要求;三是现代农业向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对农作物品种的品质、熟期、株型、抗逆性、适应性等提出了新要求;四是种业科研体制改革深化,种业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对如何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出了新要求;五是种业监管重点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对完善种子管理机构和优化人员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种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市场监管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大改革创新、政策扶持、主体培育,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为建设“双高”农业强省提供种业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做优做强与做专做精相统一。以育繁推一体化为发展方向,加大种业扶持力度,推动科技资源向种业企业流动,不断优化种业发展环境,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构建现代种业集团;扶持专业化、区域性、服务型种业企业做专做精,提供全产业链、全程化、差异化、专业化的精准服务。

2、坚持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相协调。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农作物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育种材料创新、常规和无性繁殖作物品种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加强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相结合,种业基础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分工协作的新型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双轮”驱动。

3、坚持自主创新与内引外拓相促进。充分发挥我省水稻、油菜、大豆、瓜菜、茶树、果树、蚕桑、药用植物、铁皮石斛等农作物品种选育优势,支持种业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应用前景的优良品种。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种业交流合作,引进我省高效、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急需的优新品种开发应用,鼓励优势种业企业“走出去”,拓展优势农作物种业发展空间,实现种业两头在外发展。

4、坚持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健全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业监管职能,加强种子市场监督抽检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行为,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同时,发挥种子行业协会作用,促进企业守法自律、遵守行规、相互约束、接受监督,引导种子企业建立质量自控和诚信评价体系,共同构建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配合、运行高效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努力建成现代种业强省。

——品种选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调查收集种质资源1280份、鉴定评价350份、繁殖更新1000份;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保护、建设与管理协调推进,新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1000亩;育成一批高产、多抗、低耗的“绿色”新品种,并在优质、广适和适宜机械化方面有所突破,满足不同生态区域和城乡居民消费功能需求。

——基地创建。建设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10万亩,主要作物生产用种商品化率达80%以上,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主体培育。培育专业化骨干种业企业8-10家,重点打造2-3家生产基地稳定、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构建以大型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为龙头,专业化骨干种业企业为支撑,区域化和服务型种业企业为配套的现代种业企业集群。

——制度建设。建立种业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种子生产供需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完善种子监管机构和信息服务,形成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实现大宗农作物种子抽检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种业科研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要求,以增强育种能力为核心,以技术优势领域和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逐步形成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支撑、企业商业化育种为主的育种体系,提高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效率。

1、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加强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繁殖更新、鉴定评价、保存保护和创制利用工作,建立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中期库和果树、茶树、桑树、药用植物、水生蔬菜等作物规模化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圃,不断完善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服务系统以及省级保护名录发布和保护制度,加快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交流与利用平台,开展种质资源共享服务,推动财政资助形成的种质资源向种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开放和分发利用。逐步整合全省科研院校的种质资源,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和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2、强化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支持科研院校开展农作物育种理论、种质资源优异性状挖掘、功能性基因克隆、育种材料与技术创新等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加强分子辅助和转基因等现代育种技术研究,建立高效精准育种技术体系;支持建立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攻克种子种苗工厂化繁育技术难题;支持现代化育种、机械化制种、种子加工、质量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常规稻麦、常规油菜、蔬菜、大豆、甘薯、马铃薯、果树、茶树、桑树、药用植物、花卉等作物绿色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究,提升种业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水平。

3、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引导育种科研人才向企业流动,组建科研育种团队。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要联合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开展协作攻关,探索科研人员或课题组整建制到企业开展育种模式。支持种业企业参与我省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种业成果评价和分配新机制。加强抗性育种,育成一批高产、多抗、低耗的“绿色”新品种,并在优质、广适和适宜机械化方面有所突破。

(二)强化种子生产能力建设,增强供种保障能力

1、优化种子生产基地布局。结合“一区一镇”建设,优化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建设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示范基地。鼓励种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重点扶持面积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粮油作物制繁种基地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立种子加工中心。鼓励种业企业到省外建立良种繁育基地,继续实施水稻和小麦订单良种奖励政策,开展种子质量保险试点,切实降低水稻制繁种农户和种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2、加快南繁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不断改善南繁育种基地和科研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制定《浙江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落实方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南繁管理办法》,新建海南省陵水县1000亩南繁基地。同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改造提升原有南繁基地生产服务及生活设施。

3、健全种子供需监测预警和储备制度。完善种子市场观测点建设,加强种子供需信息的定点监测、定期采集、应急监测与信息发布,确保农作物种子供种安全。落实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修改完善《浙江省农作物种子贮备管理办法》,按照“储得进、藏得好、调得出、用得上、保安全”的原则,完善省、市、县三级种子贮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贮藏保管、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等环节,调整优化储备作物、品种结构与数量,更好发挥储备种子在救灾备荒中的作用。

(三)积极培育优势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支持有实力的优势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集聚,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引导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领域,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具有特色的旱粮、蔬菜、花卉、食用菌等专业化骨干种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区域性和服务型企业,为种业集团和专业化骨干企业提供终端销售和技术服务。
鼓励种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提高育种效率和水平。引导种业企业完善以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种子生产加工体系,建立新品种示范推广网络,构建“互联网+”种业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打造以全方位终端服务为核心的市场营销体系,加强售后技术服务,延伸产业链。推动种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品牌、质量自控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打造2-3家实力雄厚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培育8-10家精品特色专业化种业企业,扶持10-12家区域性和服务型种业企业。

(四)健全种子管理和信息服务,强化监管服务能力

1、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级种子管理机构,落实人员与工作经费,明确种子管理职责。建设和完善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品种试验网络。加强试验点物联网建设,构建试验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平台,逐步实现试验数据的自动采集、即时传输、科学处理,提高试验质量;发挥品种审定的导向作用,修订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提高抗性级别,建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和相同生态区品种引种备案制度。

2、加强品种和市场监管。加强对审定品种的监管,探索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开展联合试验,完善企业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主导品种发布和品种撤销审定制度。建立统一共享的省级审定与撤销审定品种信息数据库、标准样品库和DNA指纹图谱库,加强品种真实性监管,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加强种子分子检测能力建设,建设浙江省国家农作物品种登记认证检测分中心,建立种子例行监测机制,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与执法力度,健全品种和种子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大对种子生产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核及其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管。

3、加强种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种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完善“浙江种业网”模块功能,支持优势种业企业通过采集种子基地、生产、加工、贮藏、检验、包装、运输、销售等信息,实现从基地落实、种子生产到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数据化。全面推广种子包装“二维码”,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种子质量追溯体系。

四、重大工程

(一)育繁推一体化培育工程。组织实施现代农作物种业提升项目,引导种业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支持种业集团和专业化骨干种业企业建立8-10家技术设备先进、运转高效的研发机构,组建首席专家领衔的科研团队,开展农作物商业化育种;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新品种试验网络建设、完善测试条件。鼓励科企深化合作,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育种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瞄准市场需求,提高品种选育效率,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品种为主线的联合攻关模式,育成150个适应农业转方式、调结构需要的绿色、高效新品种,其中种业企业自主选育品种100个。

(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创制工程。继续实施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加快建立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研究中心,推动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种质库和果树、荼树、水生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等种质圃建设,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繁殖更新、鉴定评价、保护利用工作,利用优异种质资源发掘重要性状与功能基因,开展农作物新种质创制,及时将新获取的信息数据和种质分别扩充至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和种质库(圃),提高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能力。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和第四次全国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

(三)绿色优势品种示范推广工程。继续全面推进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平台建设,支持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活动,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完善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和营销网络,扩大品种推广应用服务覆盖面。通过展示示范,推介主导品种,引导广大农户种植优势品种,提高主导品种集聚度,加快优良新品种推广应用,提高种业创新成果转化率。

(四)高标准良繁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衢州、温州市建设常规稻麦及油菜种子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基地6万亩,在遂昌、宁海、象山、龙游、磐安等县建设杂交水稻种子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基地4万亩。扶持骨干优势种子生产企业,新建或完善种子加工贮藏设施设备,改善种子生产基地农田基础设施,实行规模化、机械化制繁种,实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沟渠路配套,形成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同时,根据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建设规划要求,在海南省陵水县新建1000亩农作物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配套建设专家生活用房、种子烘干房、低温低湿库、实验室、晒场等,为种业研发提供育种平台,提升我省种业企业研发水平。对老基地部分破旧沟渠路及生产生活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五)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建设,稳定种子管理队伍,全面履行好种子管理工作新增职能。加强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点)物联网建设,健全完善市、县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布局,提升省、市、县三级种子质量检测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利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品种审定和种子质量可追溯信息体系。加强“浙江种业网”建设,增强其省种业信息直报系统、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平台、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副网)查询系统等模块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加强对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发改、农业、财税、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不断完善现代种业发展扶持政策,研究解决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建立种业发展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规划的实施,推动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扶持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技人员分类管理机制,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到种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政策性贷款授信额度。实施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对企业自主育成的突破性或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推广者进行奖励。将种子(苗)生产、烘干、加工精选等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完善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生产奖励政策和种子储备制度,完善杂交水稻制繁种政策性保险制度。

(三)开拓投资渠道。加大农作物种业投入,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审定登记、种子储备、种子质量管理与服务能力提升,探索建立种业发展基金。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设立种子储备专项资金,确保种子储备资金落实到位。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企业及省内骨干优势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加强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和试验、种子(苗)生产、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骨干种业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兼并重组,充分发挥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优化资本结构,积极推进种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鼓励省级“育繁推一体化”培育种业企业增加科研育种投入。

(四)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五有”种子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实行定编定岗,建立目标考核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理清省和地方事权,形成联系紧密、上下贯通的高效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提高品种区试审定、质量检验、分子检测、许可监管、信息发布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服务,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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