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本级)2016年第二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贵政发〔2011〕26号)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经各社区、街道、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通过,现对市本级2016年第二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名单共62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自公示之日起)。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775-4216900,举报邮箱:gglzzf@163.com。
贵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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