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盖起了自己的小洋房,但由于土地的原因,很多人只够盖一个小面积的房屋,为此很多市民利用出售房屋的方式来购买更多宅基地建房,那市民将自己的住宅出售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事例:
范某是山水村村民,1999年获批宅基地后在山水村建房。2003年开始,范某一家就到县城开馒头店卖馒头,生意做得还不错,就一直在县城里生活。2005年,范某将房屋卖给了本村的王某,王某已经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2008年,范某在城里的生意做得不好,就想返回农村继续种地,不过没有地方可住,于是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并向村里表示愿意将出售房屋取得的房款交到村里。范某的申请符合条件吗?
解答分析:
范某已经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不能获得政府的批准。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并且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高标准。农村村民已经申请过宅基地并获批准,出租、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能获得批准。本事例中的范某在出卖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已经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授权条件,不能获得批准。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第2条第10项,《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4条第13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第2条等。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农民将自己的住宅出售之后,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http://www.3jise.com/article/64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