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双龙镇为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双龙镇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方案公布了总体原则、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面积、补贴程序、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和工作要求等。
双龙镇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云阳县财政局、云阳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农发〔2016〕132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双龙镇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我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二)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四)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组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补贴对象
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组集体机动地种植的,补贴给种植农户。
三、补贴依据
为了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四、补贴面积
2017年核定下达到各村(社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指标,是根据各村(社区)原计税面积和二轮土地确权面积综合情况确定。各村(社区)要按照辖区内各组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将指标分解到组并公示。各村(社区)分解到各组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突破镇下达的指标,可以少于镇下达的指标。
五、补贴程序
各村(社区)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各村(社区)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核实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财政办审查,并进行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县农委审核后,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负责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六、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各村(社区)在收到双龙镇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分配指标三个工作日内,要研究制定方案并将面积分配到各组及农户。各村(社区)按农户实际种粮情况组织农户进行申报,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面积控制指标。
(二)各村(社区)按补贴对象逐户登记,交补贴对象签字认可,村(社区)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补贴项目和每一个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社区)将花名册送支书签字,再送驻村干部、驻村领导签字后交农业服务中心综合审查签字,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查合格后,镇政府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财政办会同农业服务中心按要求录入“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的相应补贴项目中。补贴数据库和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纸质)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报县农委。县农委对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贴数据库及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交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收到2017年市财政拨付的种粮补贴资金后及时告知县农委,县农委会同县财政按审定的补贴面积,先计算大户补贴所需资金,再将余下资金与历年结余资金打捆计算当年一般农户的补贴标准,并完善数据库中补贴标准、金额等有关内容。确保在收到市级补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
(三)充分利用农民补贴网进行管理。2017年农业支持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镇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配合,做到分工协作,确保直补工作平稳推进。
(二)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广播、召开会议等方式,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村(社区)、组两级公示,并将公示照片留存备查,同时上报一份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加强审核,确保真实。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要求执行,不允许村(社区)组提取面积。对农户面积不正常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特别是原代领等有关信息进行删除,按照分户农户信息上报,不允许并户申报,各村(社区)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各村(社区)上报表册必须经村(社区)支书、驻村干部、驻村领导签字后,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财政办会同农业服务中心录入系统,由财政办负责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五)强化督查,严肃责任。根据直补工作进展情况,镇督查组将深入各村(社区)、组进行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行为。各村(社区)、镇相关办公室、驻村干部要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避免出现补贴信访案件。对落实补贴政策不到位的村(社区),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抓好落实,及时上报。2017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各村(社区)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将补贴数据(电子件)和纸质一并报送镇财政办、经发办。逾期视为放弃。联系电话:镇农业服务中心,55610216;镇财政办,55610015。
转自:http://zfxx.yunyang.gov.cn/newShow.aspx?id=4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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